财产险专业委员会职责

日期:2017-04-07来源:阿拉善盟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综合部

险专业委员会是根据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章程》规定设立的专业工作机构,以促进各产险公司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为宗旨,接受保险行业协会理事会领导,对协会理事会负责,同时接受内蒙古保监局的相关业务指导。

第二条 险专业委员会主要以会议讨论、审议并形成会议决议为主要运行方式,包括例会、临时会议和专业基础论证会议。

第三条 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例会和临时会议须有三分二以上的专业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的专业委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条 例会和临时会议由财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各位委员应本人出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本公司同等职级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 专业基础论证会议由协会秘书处财险部根据需要组织召集,由各财险会员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为行业合作、行业研究等专项工作提供立项动议、开展必要性论证和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为财险专业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