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成立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

日期:2012-09-20来源:阿盟行协

 

       8月29日,阿盟保险行业协会正式成立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使以往我盟消费者出现保险纠纷只能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方式,又多了一种选择——调解。

       近年来,伴随着阿盟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在提供商业保障、促进社会就业、增加财政税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争议纠纷也逐年增加。为了切实维护全盟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平稳和谐的保险消费环境,促进阿盟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阿盟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应运而生。

      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是阿盟保险行业协会的内设机构,聘请业内22位经验丰富的保险理赔专员担任调解员,在严格遵循合法性、便捷性、约束性原则下,维护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纠纷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处。当事人申请调处受理条件包括:属于保险合同纠纷,有具体的事实、线索及依据,并有明确的调解诉求;就申请调处的同一事实,尚未形成已生效的仲裁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不涉及保险精算标准及生命表等问题;申请调处的时间尚未超过诉讼时效;不存在其他不适宜调处的情形。符合以上受理条件的纠纷,就可通过委员会调解处处理。

                                                   (盟保险行业协会   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