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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中国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造成近200人死亡,这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发生强烈地震后又一次降临在四川的灾难。4月16日,在伊朗和巴基斯坦交界处发生了7.8级地震,造成上百房屋倒塌,30余人死亡,整个中东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震感。因为震中偏僻,人员经济损失倒不算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事件发生仅仅一周以前,伊朗靠近波斯湾的布什尔地区刚刚发生了一场6.3级地震,造成30余人死亡。1978年9月,即唐山大地震两年以后,在伊朗东部塔巴斯地区发生一场7.8级地震,造成大约1.5万人死亡。
是否亚太地区自70年代末已经进入新的一轮地震活跃期?地震专家尚无定论。但我们可以看到自2004年印度洋大海啸以来,短短几年间连续出现中国汶川地震、日本东北仙台大地震、新西兰基督城地震等特大事件。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敏感时期,任何巨灾事件造成的影响都可能被成倍放大,确实值得我们警觉。
除了地质灾害外,亚太地区的严重天气灾害也值得关注。比如在太平洋(601099,股吧)面生成的热带气旋有路径北移的趋势,这产生了两点明显后果。第一,台风比以往更可能袭击中国、日本、韩国这些东北亚经济发达地区。第二,热带气旋北移导致气旋变性为伴随强降雨的亚热带气旋。以前很少有气旋能移动到北纬40度(大概北京的位置)以北,近些年来则较常见。其实不仅在太平洋洋面能观察到气旋北移这一现象,在大西洋(600558,股吧)也是如此。去年11月“桑迪”飓风袭击美国东北的纽约,导致纽约股票市场关闭两天,就是明显的例子。除了热带气旋,其他反常的极端天气现象在亚太地区也屡见不鲜,包括南旱北涝、北旱南涝等等。
亚太地区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世界经济新中心。因此亚太地区的巨灾风险必须得到有效的衡量和管理,才能符合市场的需求和期望。据悉,日本很多企业自2008年仙台大地震后,纷纷考虑转移,并增加了在泰国工业基地的投资。结果2011年泰国水灾,7个大型工业园区都被淹。日本企业现在又考虑移师印度尼西亚。但印度尼西亚的地震灾害是很严重的,发生大震的概率也不低。看来跟老天爷玩捉迷藏,到处跑来跑去也不是办法。关键是要在承认巨灾损失不可避免的前提下,采用包括再保险在内等多种手段,实现巨灾风险的事先转移和分摊。
亚太地区有经济实力,又多灾多难,因此很多再保险商都看好亚太再保险业务的发展,几乎每年都有再保险商进驻中国市场。但亚太地区现在普遍存在费率严重不足的问题,让再保险商望而却步。再保险商感觉为了有限的保费收入而承担过大的风险,不值得,因此普遍态度保守谨慎。但与此同时,也有新的再保险公司在亚太成立,利用竞争压力偏低的时机,跑马圈地,积极拓展本地区业务。我们有信心相信,在不久的未来,3到5年左右,亚太地区很有可能迎来一个再保险业务高速发展的繁荣期,这也是本地区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
说完亚太地区的情况,再联系一下中国的实际。巨灾保险体系在我国始终缺失,其实巨灾保险体系越早建立,国家和社会越早受益,应对下一次灾难的发生也越主动。
我国在最近几十年间产生了巨量财富累积,形成很多高密度工业园区,比如长三角、珠三角等。这意味着大量同质物的高度集中,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巨灾既然可以袭击纽约,震撼东京,淹没泰国的七大工业园区,那么没有理由认为我国的诸多经济重镇一定万无一失。事实上,比如北京就位于华北地震带。在300年前的康熙时期,曾经在京东三河平谷发生了一次8.0级大地震,造成很大的破坏。这类事件是否可能重现?
巨灾保险其实是对传统防灾减灾极重要的功能性补充。它的主要逻辑就是个人(包括企业)应当为自己的财物(房屋等)所面临的巨灾风险负责,并购买巨灾保险(自愿或强制)。保险公司在费率合适的条件下承保,并为未来可能的损失提前背书赔偿。政府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补贴,成为一个\"终极\"再保险人,从而降低市场费率,让消费者能够买得起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的一个巨大优势就是用市场手段缓解了政府赈救的压力(美国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保险公司赔付436亿美元;相比之下我国汶川地震,保险公司仅赔了3亿美元)。其次,利用金融工具帮助企业和个人免除后顾之忧,释放生产潜能。再次,责权明了,过程透明,减少了赈救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减少了发生纠纷的可能(比如台湾集集大地震后,在银行业的压力下,房贷要求买地震险,避免按揭过程中巨灾造成的责任纠纷)。第四,发展巨灾保险,丰富保险产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巨灾共保体,也是中国保险业所乐见。目前在住宅全面私有的情况下,我国非寿险中将近80%来自车险,结构失衡,保险业也迫切希望发展新产品。第五,发展巨灾保险意味着对于巨灾风险科学化的分析具有社会效益,有利于教育群众,减少谣言,维护社会安定。
无论是发达的美国(比如佛州飓风巨灾基金),还是发展中的土耳其(比如土耳其巨灾共保体 TCIP),都提供了很好很成熟的经验。通过他们的经验,人们已经认识到巨灾保险不仅和经济发展不是非此即彼的零和游戏,反而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双赢关系。一个活跃的巨灾市场本身就是生产力中极具活力的一部分 (沃伦·巴菲特就十分倚重他旗下的再保险业务)。另一方面,完善的巨灾保险市场能有效调配资本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世界各国的巨灾保险发展都基本遵循着“亡羊补牢”的模式。在某次巨大灾难之后,当企业、社会、政府等各方容易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时候,政府立法牵头,建设推广巨灾保险。遗憾的是,我国2008年汶川地震后巨灾保险呼之欲出,最后仍然不了了之。巨灾保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迟早会在中国出现,早出现早受益。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领导,借鉴他国经验,联系中国实际,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可以先在有条件的区域试点),一定能搞出利国利民,双赢甚至多赢的巨灾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