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论回归寿险的基本保障功能
荆涛 白蕾 万里虹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种类越来越繁多,尤其是寿险的投资型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这使得寿险中真正发挥着保险保障功能的定期寿险在我国陷入了尴尬境地。定期寿险是人寿保险各险种中,最能体现保险的互助分散风险特征及基本保障功能的险种,其优势体现在:保费低廉;可续保条款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可保性;可转换条款增加了寿险的弹性和灵活性;保单购买手续简单,方便投保人;可满足多种特殊阶段保障需求。为促进定期寿险产品的发展,应从大城市开始;开发农民工定期人寿保险;设计多样的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