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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理财险业务经营策略探析

戴成峰(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300042)

    [摘要]近年来,理财险业务在财产保险公司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它促进了财产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资产规模的迅速增长;但由于理财险业务的主要功能是投资,与传统财产保险业务存在较大的区别,给财产保险公司的人员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和变化,也增加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理财险业务的发展中,对外应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选择合适的发展时机和产品策略;对内应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规避理财险经营风险,做好资产负债管理,较好地发挥理财险产品的财务杠杆作用,促进财产保险公司企业价值的提高。
    [关键词]理财险业务;传统业务;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F840.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08)06-0052-03
    Abstract:Financialplanningoriented insurance has been developing smoothly, especially in recent years. Its development contributes to the expansion of business range and increase of assets volume of China′s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 It also, however, increases the operation risk faced by property insurers because that financialplanningoriented insurance differs significantly from traditional products as it is mainly aimed at investment and thus challenges the insurers′ capacities to conduct assetliability management and to meet solvency requirements. Accordingly,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both of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to make wise decisions on timing and operation strategy selection. Improvement of their management capabilities, especially assetliability management capabilities is key to increase the value of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
Key words:financialplanningoriented insurance; traditional insurance; operation strategies

在我国,理财型保险业务长期以来是我国寿险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以投连保险、万能保险为代表的我国理财型保险产品取得较大发展。2007年,全国投连险实现保费收入393.8亿元,同比增长558.4%;万能险实现保费收入845.7亿元,同比增长113.4%。由于理财险业务在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的时间不长,理财险业务与传统的财产保险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就理财险业务发展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利弊进行分析,探索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如何有效管理和发展理财险业务,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财险与传统财产险的异同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财险业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利率型理财险。该种业务的特点是,客户在按保险合同交纳一定的理财险保障金后,保险公司到期返还本金和合同规定的利息,同时给予客户以保障金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保障。另一种是浮动利率型理财险,该理财险在保险保障方面与固定利率型理财险基本一致,但由于投资的风险是由客户承担,存在本金受损失的可能;与基金类似只是基金没有保险保障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保险法对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传统财产保险业务和理财险业务都具有保险保障的功能;但传统财产险对投保人来说是一种消费性支出,而理财险对投保人来说更像是一种投资支出。因此,理财险与传统财产险的主要区别如下:
1.缴费的基础不同。传统财产保险业务是根据被保险标的的价值(即保险金额),按着一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应缴纳的保费;理财险业务缴纳的是保障金,相当于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给保险公司,同时获得保险保障。
2.资金成本不同。传统财产保险业务收取保费后,保费
[作者简介]戴成峰,上海财经大学MBA,现任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
资金归保险企业所有,不存在后续的直接资金成本;理财险业务收取保障基金后,需要在保险到期后返还本金,并给被保险人一定的收益回报;被保险人提供给保险公司使用的资金需要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资金成本,且其成本一般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3.公司承担的风险不同。传统财产保险仅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予以赔偿;理财险业务在满期后要返还本金和规定的收益,使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理财险业务不仅要承担传统保险赔付的风险,同时要承担宏观经济变化带来的资本市场变化的风险。
二、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理财险业务的积极意义
1.理财险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快速增加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众所周知,财产保险业务的费率最高的为1%~2%,大部分为千分之几;而理财险业务是收取保障金,按传统财产险保费来计算的话,收取的资金相当于保费的成百上千倍。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理财险的情况来看,理财险在财产保险公司发展三年来,规模扩大迅速,已经接近500亿元的规模。而传统财产险业务开展近30年,2007年底规模为2 000亿元。可见,理财险业务的开展对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增加具有巨大的作用。
2.理财险业务的发展,有利于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发挥财务杠杆效应。从我国目前的理财险业务可以看出,大部分是固定利率的产品,实质上相当于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负债,根据负债筹资的特点,当投资收益水平高于理财险业务成本的情况下,理财险业务会发挥积极的财务杠杆效应,为保险企业从负债筹资赚取超额利润,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和提高公司实力。
3.理财险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保险的普及和发展。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理财险业务首先是一种投资理财业务,但同时也是一种保险业务,通过投资与保险挂钩,能让客户在取得理财收益的同时,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保险保障(当理财险客户出现保险事故时);在目前我国保险深度和密度还不够的情况下,让理财险的投保人在投资的同时感受保险的作用,也是对保险的一种宣传,必将促进财产保险客户的培养和保险的发展。
4.有利于财产保险公司深度开发客户资源。对一个普通的保险客户来说,在购买财产保险后,可能存在理财的需求;同时对一个投资客户来说,可能存在保障的需要。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理财险业务后,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客户的保障和理财需求,同时通过保障和理财的相互作用,能更大范围地开发客户资源,有利于保险企业对客户资源的深度开发,进而提高企业价值和客户的满意度。
三、财产保险公司发展理财险业务面临的问题
1.人员技能能否满足理财险经营管理需要。财产保险公司作为传统的经营风险的公司,其管理人员肯定具备了保险风险识别能力、相关保险风险和流程的管理能力;但由于理财险业务属于财产保险企业的创新业务,且其业务性质主要为投资理财,这就给经营理财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提出一个较大的问题:理财险业务管理的人才的问题。
2.传统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将不能满足理财险经营的需要。传统财产保险公司负债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的特点。根据这个特点,传统财产保险公司一般适合采取以负债主导型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根据公司的负债情况匹配相应的资产类型和期限,以保证公司负债的及时偿付和尽可能提高收益率。
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理财险业务以后,理财险业务金额大、期限已知的特点,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财产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原有特性,也必将改变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当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财险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后,保险企业就不再只专注传统保险业务的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了,更应该关注理财险业务对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由于理财险业务是投资为主的业务,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理财险后,在资产负债管理上应该区分理财险业务和非理财险业务,采取不同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对传统保险业务继续采取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对理财险业务应采取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
3.对公司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认可净资产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实际偿付能力(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公司发行的次级债除外),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从目前资产的认可比例来看,大部分投资资产的认可比例都低于100%;也就是说,只要保险公司动用理财险资金去投资,其认可资产数就必然小于报表资产数。只有当公司理财险资金的利润率超过理财险投资资产的不认可比例时,理财险业务的投资才不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
由于理财险业务的开展,可能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理财险业务后,需要公司更加注重偿付能力的管理,不仅要考虑传统财产保险业务对偿付能力的影响,也要考虑理财险业务可能对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投资资产的认可比率上)。
4.开展理财险业务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将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所左右。理财险是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保险产品,决定了投资收益的高低对该产品的销售、公司的盈利产生较大的影响。众所周知,投资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的制约;而资本市场直接左右公司的投资收益,由于理财险是一项固定利率的负债,负债资金收益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的安全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理财险业务以后,应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研究资本市场的变化,以形成相应的投资对策,尽力降低宏观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变化的不利影响。
5.理财险业务的发展,增加了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其企业目标必须以实现保险的损失分摊和经济补偿职能为首要目标。而保险公司要想确保保险基本职能的实现,首要问题是必须能持续经营下去;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盈利能力和较低的经营风险。而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理财险是一项风险较高的业务。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理财险业务后,将加大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传统保险客户的利益。
四、财产保险公司理财险业务的经营策略
(一)财产保险公司应充分注重理财险经营的内外部环境,选择好理财险业务的发展时机、地域和合适的产品。
1.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选择合适的时机开展理财险业务。如前所述,理财险业务是一项保险业务,更是一项投资理财业务,客户购买理财险更加看重的是投资回报。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理财险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财产保险公司筹集一项成本较高的负债(当然理财险还有保障功能),期望通过获取高于成本的预期收益,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提高盈利能力和公司实力。由于投资与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关系密切,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较好,增长较快的时期开展理财险,以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2.合理选择市场发展策略,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既然理财险主要是一个投资产品,因此在选择理财险的发展模式上应根据经济发达程度不同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较高,投资理财需求较强,可以适当加大理财型产品销售的力度;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注意把理财型产品发展速度与当地居民收入的可承受程度有效结合,开发满足客户需要的理财险产品,推动该项业务的发展。
3.根据公司的战略,选择合适的理财险产品。目前市场上的理财险产品主要有固定利率型和浮动利率型产品,固定利率型的产品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在资本市场较好的情况下,由于客户的收益确定,有利于赚取超额利润;如果情况相反,就会因为固定的利息承诺,将使公司陷入债务危机。浮动利率型产品是一种以收取管理费为收入来源的产品,由于风险和收益归客户所有,保险公司可以赚取稳定的管理费收入,而不需要承担资本市场变动的风险。
由于不同的公司对风险的偏好不同,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差异较大,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经营不同的理财险产品。对经营稳健、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公司,可以开展浮动利率型理财险产品,赚取较为稳定的管理费收入。对经营风格较为激进、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强的公司,可以开展固定利率型理财险,通过自身的投资赚取超额的收益。对经营固定利率理财产品的公司,应充分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有重点地销售长期或短期理财产品,力求通过不同期限的产品组合,化解短期资本市场变动风险。当然,对发展理财险的财产保险公司来说,最好是浮动利率产品和固定利率产品、长期品种和短期品种结合发展,以方便公司配置投资品种,在化解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
4.要处理好理财险业务和传统财产险业务的发展重点问题。尽管目前监管机关允许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理财险业务,但由于理财险业务主要是一种投资产品,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展理财险业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自身的能力。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在做好主业的情况下,适当通过理财险业务拓展业务范围,深度开发和积累客户资源,但切忌主末倒置。由于理财险业务受外部经济环境和自身投资能力影响大,当财产保险公司将理财险作为主业的情况下,一旦资本市场恶化,将给财产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的亏损,甚至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最终影响财产保险公司传统保险业务的发展。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该以传统财产保险业务发展为主,理财险服务于传统险业务的发展。
(二)正视理财险业务发展对公司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1.加强理财险销售和管理队伍建设。理财险与传统的财产险业务有较大的差异,理财险是一种投资与保险的集合、并偏重投资的保险产品。对经营理财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来说,理财险的保险功能与传统业务一致,保险公司可以按传统财产保险业务进行管理。但财产保险公司对理财险业务投资功能的管理,原有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模式存在不能满足需求的可能,需要财产保险公司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投资风险、懂投资管理且具有良好投资业绩的员工,以满足理财险客户对投资回报的要求。因此,经营理财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需要全面认识公司对理财险业务的管理能力,加大理财险管理队伍的培养,以适应对理财险管理的需要。
2.加强理财险销售渠道管理。理财险的销售渠道主要是依靠银行来完成,防范渠道销售方的误导行为、保证后续服务与前台销售相衔接、扩大和加深保险业务等一系列的环节,对于经营传统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新的模式。因此,要切实加强销售渠道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拓宽投资范围,提高投资收益,支持理财险业务的发展。投资本身就是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的业务,从国外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实际来看,大部分公司的保险业务均处于微亏状态,依靠保险资金的投资,使得整体公司税前利润处于微利状态。
由于理财险业务具有较高的资金成本,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理财险业务后,客观要求保险公司更加关注投资,通过投资组合最大程度地化解风险,保持稳定的收益来源。而要实现风险的最小化,保障投资收益的稳定,根据投资组合管理的相关理论,必须拓宽投资组合的范围,以保证投资风险在市场平均风险的情况下,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保证投资收益能高于理财险业务的成本,以促进理财险业务的发展,同时防止由于理财险业务的开展,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损害广大传统财产险业务被保险人的利益。
4.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以资产配置管理为中心配置理财险业务规模。我国保险行业仍处于保险发展的初级阶段,大部分公司都将迅速做大规模作为公司近期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开展以负债为主导资产负债管理,在充分考虑公司负债结构的情况下,去配置公司投资资产,以提高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需要,以保证广大被保险人利益。
但财产保险公司开展理财险业务以后,以负债为中心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不再适合财产保险公司了,一方面是公司开展理财险业务后,公司能较快地聚集大批资金,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对资产的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理财险资金成本较高,以负债为主导的被动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不一定能为理财险资金选择到合适的投资资产配置。为此,建议销售理财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改变过去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根据公司资产投资方向和收益情况,确定理财险产品的销售规模和销售何期限的产品,以确保资产负债在期限和收益上的匹配,尽最大限度地发挥理财险在财产保险公司的积极作用。
5.在充分考虑偿付能力情况下开展理财险业务。近年来,保监会加强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力度,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保证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00%,否则限制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或经营范围。由于理财险业务资金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的偿付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在理财险的销售规模上考虑公司的偿付能力;同时,由于不同的资产认可比例可能不一样,也就要求公司在选择投资时,充分考虑公司的资产规模、认可比率进行理财销售和理财险资金的运用。
[参考文献]
[1]广东保监局.我国理财型保险发展趋势研究及政策思考[OL].保监会网站,2008-4-21.
[2]戴成峰.论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与资金运用[J].保险研究,2007,(7).
[编辑:郝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