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保险业总体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行业监管所面对的市场环境也日趋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正在着力实现保险监管方式从“以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以期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监管效力的最大发挥。通过分析加拿大OSFI风险监管中的风险评估和评级方法,我国应构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保险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全面实施非现场监管方式,逐步完善分类监管措施,从而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 [关键词]OSFI;风险评估和评级;风险基础保险监管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08)06-0093-03 Abstract:As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grows fast and the number of insurance institutions keeps increasing, the traditional onsite inspection approach, which used to be the dominant insurance regulation approach, can no longer assure its validity. China′s insurance regulator should switch from a businessbased static regulation system to a riskbased dynamic regulation system to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regulation resources. This article presents a thorough analysis of the risk assessment and rating model employed by the 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SFI),Canada. Based upon Canada′s experience,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China′s insurance regulator should establish and develop a dynamic risk assessment model and risk rating system following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 the offthespot examination measures. Key words:OSFI; risk assessment and rating; riskbased insurance regulation
面对当前我国保险业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日趋复杂的监管环境,为在保险业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保险监管机构正在着力实现保险监管方式“从以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以期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监管效力的最大发挥。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路径和监管经验可以为我国保险监管方式的改进和创新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参考依据。加拿大OSFI通过长期的保险监管实践和不断改进,形成了“风险基础保险监管方式”,对于我国未来保险监管方式的改进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 一、加拿大保险监管中的风险监管程序 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际竞争的加剧和两家加拿大银行的倒闭使得加拿大政府意识到建立一种处理金融市场风险的有效方法的紧迫性。进而,为了实现监管目标,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突出风险监测和风险预防的重要性,1987年成立的金融监管局(the 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OSFI)通过长期的保险监管实践和不断的修正、丰富,最终在2002年《监管框架》的补充规定中进一步完善了风险评估和监管评级评价准则,确立了OSFI的风险监管体系。 如图1所示,OSFI的风险监管开始于风险评估,通过分析被监管对象的经营管理状况,充分识别其潜在风险,以及其风险管理状况,得到被监管对象的净风险水平,总结出被监管对象的风险状态。然后,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风险分析以确定年度监管计划,安排工作重点和所需资源。重点关注风险评估中总体净风险评级高的个别机构并对其进行现场监管,通过现场监管进一步确认其实际风险状况并写出工作报告,最后形成年度监管报告并告知被监管对象最终形成的监管结果和监管决定。进而,周而复始,又进入一个新的监管周期,OSFI根据过去的经验积累,将顺序完成新一轮的监管过程。 二、加拿大风险监管程序中的风险评估模型 在OSFI的《监管框架》中,突出地反映了体现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这里的基于可持续发 [作者简介]刘宽亮,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博士研究生,现任华泰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祝向军,博士,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 展的现代风险管理所强调的并不是“通过风险控制、风险处理,寻求最大的安全保障”,而是着眼于实现风险利用与安全保障平衡基础之上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此,OSFI的风险监管程序所追求的并不仅仅是“市场的安全”,而是在力求实现保险业在风险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因而,准确、合理的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级成为OSFI的风险监管程序的核心。 图1OSFI的风险监管程序 (一)风险评估模型 OSFI的风险评估模型主要基于现代风险管理的风险评估模型,即: 潜在风险-风险管理质量=净风险 也就是说,风险评估开始于对潜在风险的识别,潜在风险是一项业务活动固有的,由潜在的未来事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风险。潜在风险的评估主要考虑一个机构的资本和收益遭受不利影响的概率和潜在损失规模。 显然,对于潜在风险的评估并没有考虑这一机构已经采用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所带来的影响,因为我们相信人们总是会选择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自身风险,所以基于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的OSFI风险评估模型实际上被描述为:一个保险机构“已经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抵消“潜在风险”后的“净风险评估模型”。 (二)综合风险评级 依据现代风险管理的风险评估模型,OSFI将其对保险公司的综合风险评级设计如图2所示。 首先,OSFI会对影响保险公司的资本和收益的概率和潜在损失规模的事件逐一进行识别和评估,重点监测和评价影响保险公司资本和收益的概率和潜在损失规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保险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和监管风险、战略风险”等潜在风险,并就这些潜在风险的存在而引起的对保险公司资本和收益的不利影响与“行业平均指标”进行比较,将上述潜在风险评估为“低、中、高”三个层次。 然后,OSFI还将对每一事项的潜在风险,根据“职能的授权、组织架构、资源、技术和实践”等方面的既定标准或者“职业标准”对保险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职能的质量水平进行评估,并确定为“强、可接受、需要改进、弱”四个等级。进而,根据现代风险管理的风险评估模型,得到保险公司每一事项的净风险,并确定为“低、中、高”三个等级。而在综合所有影响保险公司资本和收益的概率和潜在损失规模的事件的净风险的基础上,按照“低、中等、中等偏上、高”四个等级反映出保险公司的总体净风险评级。最后,综合考虑其资本充足性和盈利能力状况,对保险公司的总体净风险评级进行修正,得到“低、中等、中等偏上、高”四个级别的最终的综合风险评级。 图2OSFI的综合风险评级 其中,OSFI对于盈利能力和资本的充足性的评估标准依据的是OSFI设定的目标水平。例如,OSFI关于寿险公司的持续资本和盈余的最低要求的监管指引(MCCSR/TAAM)中规定,寿险公司的持续资本和盈余的最低比率是120%(即保险公司上报的资本金额/保险公司最低风险资本金额=120%),但是,实际上OSFI要求寿险公司在满足持续的资本要求基础上建立一个不低于150%的更高的MCCSR/TAAM比率。 三、启示与建议 (一)构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保险监管模式 在我国,从市场行为监管为主到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再到“三个指导原则、三个支柱和五道防线”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思路的演化,反映出我国保险监管的发展历程其实是一个“帕累托改进”的过程。根据OSFI的监管经验,结合国际保险监管发展趋势,笔者认为,未来我国保险监管的进一步改进目标是“构建一种结构化的、系统化的、全方位的、动态的、风险基础的保险监管模式”。构建全 ①本文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风险基础保险监管的理论分析和模式构建研究”的项目成果,项目批准号:07JA790055。 方位的、动态的、风险基础的保险监管模式,不仅可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保险监管效率,而且还可以保障保险市场中的各方利益主体,特别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安屠妫俳O展驹诜缦沼行Э刂坪屯咨拼砘∩系目沙中⒄梗浞痔逑挚蒲Х⒄构壑傅枷碌谋O占喙茏芴逅悸贰?BR>(二)建立和完善科学、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 完善的风险评估模型和评级指标体系将是基于科学发展观的保险监管模式的核心和支撑。因此,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中科学、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不过,基于审慎监管的原则,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的准确性、及时性将是保证分类监管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的前提,也是保证保险业发展与市场安全的前提。为此,笔者建议,风险评估和评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合理的指标体系的构建。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保险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状况,首先应该在保险理论、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和保险监管理论的指导下设计出能够系统反映保险公司风险状况信息的指标体系,然后通过模拟运行和试点运行验证指标体系的可信度、有效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保证其合理有效。 2.监管信息化的全面推进。大量真实及时的信息和先进的分析处理技术是保证风险评估和评级的准确性、高效性的基础。为此,信息渠道的畅通,信息确认机制、信息管理机制的建立,信息处理技术的完善,以及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等,都将成为提高保险监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有力保证。 (三)全面实施非现场监管方式,逐步完善分类监管措施 建立和完善保险监管中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的直接效用,就是能够帮助保险监管机构合理确定相应的监管干预层级,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监管措施。例如,OSFI根据综合风险评级模型将适用于保险公司的监管干预阶段分为5个阶段,进而集中监管资源,针对不同的干预层级提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对问题公司的监管。为此,笔者建议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在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全面实施非现场监管方式,细化非现场监管程序,对保险公司实施动态风险监测,实现对全行业的更加全面、及时的风险监管,并且根据非现场监管结果,“统筹兼顾”,对保险公司实行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分类监管措施,进而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定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J/OL].中国保监会网站. [2]陈文辉.非现场监管[M].中国财经出版社,2007.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管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韩国三星生命保险公司.中韩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5]祝向军,汤志江.风险基础保险监管模式构建的理论分析[J].金融研究(实务版),2007,(2). [6]Supervision Framework,the 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1999. [7]刘峰,王敬伟.加拿大金融监管框架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金融研究,2004,(1). [8]加拿大保险业非现场监管考察报告[OL],2005-12-1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编辑: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