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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对寿险业的挑战及应对策略探析
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系 刘玉焕 方荣军
摘要:新保险法中免责条款明确告知的规定、不可杭辩条款的出台、理赔时效的限定对寿险公司带来死差损和费差损风险。为防范死差损风险.寿险公司应培训核保和核赔人员调整业务员佣金发放比例;明确核保期责任归属。为防范费差损风险,应加强与医院的合作核标准完善保全服务,成为马太效应的多极;保险监管部门应调整“重规模轻效益”建立保险客户信息系统,将恶意骗保者列入“黑名单”,并编制新的生命表。 关键词:新保险法;不可杭辩条款;免责条款;死差损;费差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