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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演出市场保险供求与风险防范

过婧 蔡钡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871)
  
  [摘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文化领域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的商业演出市场近年来呈现出愈发繁荣的景象,然而在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风险因素。商业保险是解决上述风险的有效方法,但是,目前无论是保险产品的供给还是需求,都存在很多问题。保险公司为加强对演出市场的风险支持,应提高承保能力,对一些特殊险种保费进行必要的修改,同时要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人,提高保险经纪人在商业演出保险市场的作用。
  [关键词]风险防范;商业演出;供求分析;费率公平;保险经纪
  [中图分类号] F840.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5)07-0048-03
  
  一、演出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改革开放后国内演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际演出活动的纷至沓来都给中国商业演出的运作提出了急迫而重大的挑战。文化部门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支情况的年度统计数字[1]显示,国内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出收支均以每年10%~17%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幅度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演出运作的整个过程中风险无处不在,如何对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成为演出成功运作的关键因素。从图1可以看出,在整个商业演出的运作过程中,主办方在每一个环节上都面临着风险。
  图1商业演出运作流程图
  资料来源:《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第30号令
   1.首先要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向发放其《演出证》的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文件。由于申报手续出现意外或违规操作而导致的演出延迟甚至取消的情况,近年来屡见不鲜,给主办方和观众都带来了损失。
  2.主办方对演出本身的广告宣传成功与否是整个演出经济收益的关键所在。观众得到有关演出的信息几乎唯一的途径就是广告宣传,而这些信息也是观众决定是否花钱买票的依据。如果广告媒体宣传出现疏漏或质量上的问题而没有达到演出商的要求,将会导致演出商直接的经济损失。
  3.在大型演出的筹办过程中都涉及演出场地的搭建和器材的安装,这有些类似于建筑工程,只不过演出场地的设施大多是临时的。在场地搭建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器材等财产损失或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在器材的运输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观众、媒体记者等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于演出本身是个大型的聚众活动,其极高的人口密度使得公众面临更大概率的人身及财产方面的风险。
  5.演员及演出公司雇用的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在筹备演出和演出过程中演员都有可能遇到意外情况致使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因交通发生意外、因舞台上设施安全问题发生意外、因观众或媒体的过激行为发生意外等。
  6.演出能否如期顺利举行涉及到天气或社会范围内的不可抗因素和重要演员能否如期到场的人为因素。比如非典期间有多场重大演出被迫取消,导致许多没有进行风险管理的演出商前期投入完全损失。在人员方面,也经常会发生重要演员临时违约或发生意外无法到场演出致使演出被迫取消的情况,这些意外都会对演出商造成重大损失。
  7.演出质量。演出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临场状态,这涉及到演员现场心理状态、身体状况以及现场环境等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因而存在风险。若演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必然会导致演出商的损失。
  二、相关保险市场供求分析
  1.需求分析
  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中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在商业演出市场中,保险的消费主要是通过演出商直接购买相关保险产品来实现的。既然该市场中风险总量如此之大,那么与其成正相关关系的保险需求总量也应很大。然而目前国内市场上对相关保险的需求情况是:保险需求主要来自国外演出团体,很多国外演出团体来华演出都同时要求主办方提供保险合同,而国内的演出商却对保险鲜有问津。国内演出商对保险的需求如此冷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因素。保险需求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保险业的发展也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完善的。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将提高保险的购买能力从而增加保险需求。然而目前国内市场上中小型演出商仍是主力军,他们大多资金有限,而且由于运作流程的不成熟,大部分场次的演出只赔不赚,使得这些演出商的经营每况愈下,从而更减低了他们对保险的需求。事实上,这种现状并不意味着演出市场的保险需求没有潜力可挖。人们对保险的需求总是建立在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状况上。商业演出中面临的风险损失在相当程度上与演出的规模相关。现今我国演出市场作为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分支,活动规模的扩大导致风险总量和风险种类均不断增长,因此演出商必然有巨大的潜在保险需求。
  一般而言,保险产品不会以纯费率出售,在费率高于损失发生概率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接受的最高保险费率可以通过期望效用最大化原理求得。设投保人为风险厌恶者,具有初始财富w,效用函数为u(x);投保人的损失为L,损失发生的概率为π;保险费率为p,保险金额为q。则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的条件为:
  πu(w-L)+(1-π)u(w)≤πu(w-pq-L+q)+(1-π)u(w-pq)(1)
  由上式可解出所能负担保费的最大值Pmax。[2]在可以接受的费率范围内风险厌恶的演出商会使自己的保险需求最大化,即演出商有根据自己的风险状况π尽可能投保的倾向。
  演出规模与演出商风险态度分析
  表1
  分类小演出大演出小演出商风险小;保险费用相对盈利过高风险高且难自留;却无力负担高额保费大演出商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强;小风险自留解决风险高且有能力负担保费根据以上结论可以对不同演出规模和演出商的风险态度进行分析。从表1可看出,演出规模是保险需求的基础,而承办大型演出的大演出商当成为值得争取的客户群。发展中的小演出商也是潜在的客户群,所关注的重点应当是合理的定价。
  (2)获取信息的成本。消费者决定是否投保时主要基于自己对风险损失期望和保费的比较,虽然损失概率可假设保险公司明确,但这对一个风险厌恶的消费者来说还是很不够的。消费者自己获取损失概率信息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需要消费者自己负担其中的成本,那么该消费者的全部投保成本就可能会高于保费本身;第二,消费者在估计风险损失概率时可能更多地关注于过去该风险的发生率,而非对未来的预期。[3]而目前国内相关经验数据的缺乏又使得这个成本显得更大了。
   (3)人文社会因素。从历史上看,中国是世界上经历封建制度时间最长的国家,长期的高度中央集权统治使得中国人的意识中有很强的政府依赖性。在商业演出中很多风险来自于天灾,如天气原因或大范围的疾病流行(如非典),对于这类风险人们在根深蒂固的意识中倾向于依赖于政府的赈济而非通过保险在全社会进行损失分担从而达到防范和转移风险的目的。
  2.供给分析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针对演出市场开发的保险产品还很不足。例如在2001年国外演出方要求为紫禁城世界三大男高音演唱会投保“偶发事件保险”时国内还没有这一险种,中国人保当时是参照英国劳合社的有关条款,临时上报保监会并获得批准这一新的险种后才接下的保单。造成演出市场保险供给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1)从根本上说,保险供给的增加源于保险需求的增加,保险需求的冷淡必然造成保险供给方对产品开发的热情不足。
   (2)保险公司的经营资本直接影响着保险供给能力。演出市场上的一些特殊高额保险需求使得国内尚在起步阶段、经营资本并不充足的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仍心有余悸。
   (3)受到保险人经营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制约。由于商业演出过程中存在许多特殊的风险因素,这使得对其的风险管理要求更高的信息技术、精算技术和核保理赔技术,然而国内的保险公司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在技术上仍难具备承保条件。
   三、保险公司应加强对演出市场风险防范的支持
   针对上述商业演出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分析提出的相关保险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商业演出市场风险防范的支持。
  1.保险公司提高承保能力
  对于一些可保风险,国内保险公司目前所提供的保障还很不足,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下述途径提高其承保能力:
   (1)开发客户导向的新产品。对于本文第一部分分析指出的来自广告媒体和演出质量的风险,已出现多起投保无门的事件,相关产品可参照国外的条款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设计。
   (2)加强对再保险工具的运用。对于大型商业演出中遭遇恐怖袭击等风险,保险公司可考虑通过再保险将自身的承保风险分散。
    (3)推出综合产品。保险公司可根据普遍情况设计提供多种保障的综合保险产品,并可根据个体需求增加附加条款,使保险供给系统科学有效并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2.特殊险种存在的问题及保费修正方案
      目前国内已投入市场的相关保险产品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活动意外取消保险等。除活动意外取消保险外,国内保险公司在这些产品的核保、定价、理赔等方面都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将这些险种用于商业演出的风险管理也少有争议和挑战。对于活动意外取消保险,如上文所述是借鉴国外经验刚引入的新险种,存在的问题也较多:第一,该险种尚未受到国内消费者的广泛认识,投保活动意外取消保险的多为国外演出方;第二,国内尚缺乏作为厘定该保险产品费率重要依据的相关经验数据,很难保证精算公平,并且更多的是出现费率过高的问题。如何在验证费率过高之后仍保证以前消费者的利益已成为相关领域(包括体育赛事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于费率经验证过高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为投保该保险的演出商设立账户,将高出的保费金额存在此账户下,并在第二次投保时给予相应金额的保费抵扣,可表示如下:
  修正保费=前次高出保费在账户下的金额累积+此次投保人应缴纳保费
  在目前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可能存在费率不断调整的需要,对于这种情况该方法仍然适用。在上一次已使用上述方法对保费进行修正的前提下,此次投保人应缴纳保费可按下式计算:
  rt×FAt-(rt-1-rt)∑ti=1FAi(1+e)nt-ni(2)
  其中rt,表示该投保人第t次投保时保险公司制定的费率,FAi,表示该投保人第i次投保时的保险金额,e表示现行年利率(假设在该时期内不变),ni表示第i次投保的年度,t表示当期。
  由于保险公司对费率厘定很慎重,更有可能的则是一段时期后对费率进行调整。在费率未调整的时期内若某一演出商按原费率投保多次,仍可按(2)式进行保费调整,所不同的只是其中的rt-1,表示原费率。在初始费率的制定上,可以采用贝叶斯方法先求得先验概率再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可以预见,费率的调整一般慢于针对某特定投保人的保费调整。
  在这种方法下,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在保证精算公平的条件下培养自己的消费者,并为费率厘定积累重要的经验数据;另一方面可鼓励国内演出商科学管理风险,提高其营运能力,进而为规范市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3.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人
  由于保险业与演出市场的主体之间尚缺乏密切的了解,发展保险经纪人就成为目前开辟新市场的一个有效途径。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在业务中能够更深入了解演出商的投保需求和实际演出的风险状况。这样,保险经纪人既可量体裁衣地为双方提供保险方案,又可从专业的角度协助保险公司一起为演出商做好风险控制的服务。
  除16家在2003年后陆续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外,目前国内保险经纪的规模普遍很小,并且大都面临着业务开展的困难。有关研究指出,国内保险经纪的主要业务在于团体业务,而这类传统业务不少保险公司自己也积累了相当的客户资源,只有少数保险经纪能争取到回报丰厚的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寻找和开发新的保险市场对多数保险经纪来说也是打开业务局面的途径。
  此外,当前保险公司的经营有集团化的趋势,有实力的保险商完全可以让旗下的保险中介作为先锋更深入地介入到商业演出的运作中去,这样既抓住了开拓新市场的机会也降低了整体运营的风险。[参考文献]
  [1]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2003[M].文化部计划财务司.
  [2]祝向军.保险商品价格形成的经济学分析[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3]Howard Kunreuther and Mark Pauly.Why don’t people insure against large losses[J].NBER working paper,2003.
  [4]孙祁祥.保险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徐甜.论保险经纪公司应该更多发展个人业务[J].险峰,2004(3).
  [编辑:王毅仁]
  (上接第96页)建设正是促进三者真诚地围系在以诚信为核心的保险行为的有力保证。国内保险业应做好自我完善的基础建设、行业自律行为的实施、外部法律法规的监管。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施文森教授认为:
  诚信对保险行为至关重要,近代保险立法无不将诚信原则落实于法律条文,不仅用以拘束契约当事人之行为,并亦对当事人之行为是否符合此项原则提供明确可行之判准,以免当事人因认知上之偏差而引发不必要之纷争。
      此次论坛的召开,不仅加强了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保险业诚信建设理论与实务的交流,而且也将有利于推进和深化中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向更加专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最后,中国保险学会秘书长黎宗剑受中国保险学会会长戴凤举委托,代表论坛主办单位作了会议总结。他在总结中说,与会代表通过撰写论文、发表演讲、提问交流等形式,就保险业诚信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意见。此次论坛的召开,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保险业诚信建设问题的认识,必将对加强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郝焕婷]保险研究2005年第7期专题
  [收稿日期]2005—05—08
  [作者简介]过婧,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在读本科生;蔡钡,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系在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