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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中资保险公司功能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赵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河北  沧州  061001)
  
  [摘要]尽管我国保险业功能的发挥与现代保险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应有地位还不相称,存在保险产品单一、“理赔难”、服务水平低等缺陷,但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中资保险公司应以其自身特有的风险分散机制优势,通过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人为本,提升服务水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企业文化,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关键词]保险功能;和谐社会;公司治理;诚信体系;保险服务
  [中图分类号] F840.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6)02-0023-03
  Abstract: Even though the role that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has been playing is unfitting with its due position in the economy because of such deficiencies as limited product variety,“hardtoget claim payment”and low service quality,the insurance sector’s functions of economic compensation,financing and social management are of importan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Chinese insurers should,on the strength of their risk spread mechanism,fully display its insurance function and serve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by improving their inter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s,enhancing buildup of a credibility system,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peoplecentered service and establishing an insurance corporate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insurance functions; harmonious society; corporate governance; credibility system; insurance service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实现社会和谐也是加强我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核心价值取向。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保险在一定意义上属于分配范畴,它对推进社会公平能够产生积极作用。而从保险的基本属性看,以其自身特有的风险分散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功能,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保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
  一是保险从宏观上可以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微观上有助于企业灾后及时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保险可以在突发事件后最迅速、最直接、最科学地估定、支付投保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和补偿费用,帮助人们迅速恢复生产、生活,并可以为投保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查找各种潜在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是保险有助于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企业的公平竞争。保险是鼓励和保护社会创造活力的制度安排,通过保险可以有效转移新的风险,解决创新者的后顾之忧,从而促进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
  三是大量的保险资金对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在内的金融市场是国民经济的中枢和神经,如果缺乏保险公司这样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规模巨大的保险资金,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将受到很大限制。保险公司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是保险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中对保障人的生存需要、充分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发挥着重要作用。关注民生,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灵魂。保险基金,特别是人身保险基金的形成,是将现实节省下来的财富用于未来的生活需要或保证受益人的生活需要,也是对于人的一生所需要消费的均衡。为了保证年老时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状况,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其他人寿保险可以协调个人和家庭一生消费的均衡和调节,是提升人的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
  五是中资保险公司所具有的社会管理功能也是凸显 “以人为本”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利于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始于20世纪下半叶的“社会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不仅是经济组织,也同时是社会组织,必须为公共的、社会的目标服务,才能获得存在和发展的正当性。因此,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保险业,中国的相关立法已经吸收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国家有关责任保险的立法赋予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管理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法定保险是其中典型的例子。所以,以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为经营目标的中资保险公司,满足社会的需求、服务于最广泛意义上的公众,与其长远的发展并不矛盾,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二、打造一流保险企业,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作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支点,保险业的发展程度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与人们群众的生活水平相协调,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形成竞争有序、运营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行业体系。
   (一)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组织基础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是提高公司竞争力的基本要素,要健全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完善和规范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各职能机构的功能。中资保险公司在优化股权结构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制度,实行委托投票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度,保障股东大会的有效运转;强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制约,董事会不能代替股东大会行使权力;规范董事会工作程序,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严格执行董事表决签字和责任追究制度;董事长负责组织制定企业重大发展战略,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决策;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能超越权限决策,防止形成“内部人控制”;防止监事会形同虚设的现象,确保监事会的事前知情权、事中跟踪检查权和事后责任查处建议权,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加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设立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要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的人数应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3以上,独立董事的选任应由股东大会决定。被独立董事否决的议案一次没有通过再议时,要由全体董事的2/3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为保证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在对其进行报酬激励和声誉激励的基础上,建立独立董事淘汰退出机制,补充和完善相应法规,使独立董事成为明确的法定制度。
  三是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为保持公司利润的稳定增长和稳健经营,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的负面效应,股份制保险公司应按照《公司法》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与业绩有关的财务信息和其他重要的非财务信息。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股份制保险公司自身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公司治理各方对信息披露的责任做出承诺。
  (二)培育塑造先进的企业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人才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通人和、稳定有序的社会。各方面的社会关系融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才能使整个社会和谐稳定。企业文化理论的本质特征是倡导以人为中心的人本管理哲学, 21世纪企业的竞争是人才与科技的竞争。培育塑造有中国特色的先进的保险企业文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挖掘员工潜能,提倡“发展企业成就个人”的价值理念,支持每个员工自身价值的实现。并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方式,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结合起来,使员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形成强有力的精神凝聚力量,使企业发展获得持久的内在力,从而推动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通过拓展员工职业生涯,为员工创造成才环境。企业要在充分了解员工个人需求和职业发展愿望的基础上,制定出系统、科学、动态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适合其自身要求的多个发展渠道和学习深造机会,使他们切实感到自己在企业有实现其崇高理想和宏大抱负的希望,从而使企业和员工共同走向新的成功的理性化管理。
  二是实行企业员工福利计划。这是一个企业长远的人力资源计划,是指企业除了直接的工资外提供给员工的所有的利益和服务,包括对员工意外、疾病、残疾、失业和死亡等的保障;员工退休储备和收入;员工家属的意外、疾病、残疾和死亡等的保障;带薪假期,还有其他如教育资助、培训等。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员工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其作用显得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要。技术进步只能为企业赢得一时的竞争优势,而员工能力能为企业带来持久的、根本性的竞争力。现代企业的员工福利计划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正悄悄地改变着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它虽然不直接产生利润,但却通过员工的感受和内心世界的活动影响着员工的行为及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有效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将公司的经营目标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量化每个员工的业绩衡量指标,并使公司对个人业绩的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激励、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等挂钩,真正体现以业绩论英雄,从而促进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为企业实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完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诚信基础
  诚信原则是保险最基本的重要的原则之一,诚信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行业服务标准, 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受社会普遍关注的机动车险、意外险理赔服务等行业服务标准,明确承诺理赔服务的时间、程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通过签订自律公约等形式在全行业普遍推行。在积极推进保单通俗化的基础上,推进保单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培育诚信理念,构建保险业的诚信文化。大力推进诚信教育,编写保险业诚信教育教材,在业内广为学习;保险员工从自身做起,带头讲诚信。展业时,对投保人要讲清楚保险的基本原理,既讲保险责任,也要讲保险除外责任;既讲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更要讲违反如实告知的后果;既要讲投资保险的回报,还要讲投资保险的风险等。在公司内部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都形成一种相互讲信用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加大奖惩力度。牢固树立企业信用, 严格规章制度, 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确保保险公司的信用不受损害。坚持个代人员上岗必须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书》,对凡未取得“两证”的个代营销人员一律不得代理业务,从源头上杜绝保险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强调诚信经营, 建立信誉保证金制度,对信誉好、服务优的员工加大奖励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上了“黑名单”的人员要从声誉、经济上进行惩罚。
  (四)加强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保障基础
  第一,保险产品设计和服务定位应更适应投保人的需要。只有通过不断的产品创新,保险的服务功能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要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开发不同的产品,要充分运用扩充、组合、分解和辅助等开发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保险套餐服务;要针对一些突发风险,快速开发推出一些社会和民众急需的险种, 推动以商业保险服务“三农”为重点的农业保险、以公众责任为难点的责任保险和在高危行业或企业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着力开发各类年金、健康险、员工福利计划及与保险有关的衍生品等,以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把保险服务贯穿于业务经营的整个过程中,使保户从投保开始到保险责任终止,都能享受到不间断、优质高效的服务。实行服务承诺,如为保户维护权益、严守机密等,并在平时业务活动中贯彻落实。提供节日问候、客户出险慰问、赔款催领、一站式服务、续保提醒、免费洗车等一系列特色服务;对高端客户在常规服务之外,积极提供风险咨询、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投资理财咨询、防灾检查、法律顾问、汽车优惠养护、免费检测、代步车等保险责任以外的高附加值服务。在加快理赔速度,提高理赔质量上,实现“三快一优”,即报案受理快、查勘定损快、赔款支付快、理赔服务优。
  第三,构筑和谐的保险理赔文化,逐步解决保险业中较为普遍存在的不公正理赔行为。在构筑我国和谐保险理赔文化方面,一方面要将客户服务和反欺诈的理念引入到理赔制度的建设中去;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各项保险理赔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工作,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相应的理赔规范和职业操守在全行业推广。[参考文献]
  [1]林有孚.现代企业管理[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6.
  [2]葛树荣,徐培新. 现代企业管理学[M].青岛出版社,2001,8.
  [3]程国平.经营者激励[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4]裴云峰.最卓越的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5]杨家泉.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J].保险研究,2004,(8).
  [6]陈璐.论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后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J].保险研究,2004,(9).
  [7]张凌.完善中国独立董事制度[J].中国人保,2005,(3).
  [8]韩志国.全流通——决定股市命运的制度性跨越[J/OL].新浪网,2003.
  [9]张云峰.品味企业文化的品味[J].中国人保,2004,(1).[编辑:刘晓燕]
  (上接第22页)个性化经营。其必要性表现在:首先,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目前保险公司同类型险种相似率达90%以上,这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使各保险公司无法创造自身的险种优势,而且导致过度竞争,造成社会生产力和资源的浪费。其次,保险公司虽然是一份射幸性的经济补偿合同,但是保险产品从生产、销售到理赔的全过程,时时刻刻离不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服务的优劣直接决定了保险产品质量的好坏和使用价值的高低,这就是保险产品被赋予了人格性的特点。第三,提倡保险的人性化、个性化经营也是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在保险市场中,保险需求的多层次,要求保险供给的多元化、个性化。随着中国加入WTO,保险市场的开放已不可避免,国内外保险主体日益增多,保险市场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保险公司除了资金势力雄厚,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外,早已开展人性化、个性化的保险经营。中资保险公司如果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大力开展人性化、个性化的保险经营。为此,我们应该在以后的保险业发展中采取以下措施:围绕市场需求,全方位、多层次开发新产品,如开发富有个性的个人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的新产品、投资连结型险种等等;塑造一支高素质的销售人员队伍,大力开展保险延伸服务;灵活设计保险合同,以满足不同投保人需要;进行保险监管方式的改革,改变某些保险法律法规过于僵化,保险监管过多、过死的做法,使得各保险公司真正做到放开手脚,开展人性化、个性化的保险经营。
  [参考文献]
  [1]李金辉,宋玲.论保险功能的演进与发展[J].上海保险,2003,(2).
  [2]孙国栋.充分发挥现代保险功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J].中国金融,2005,(1).
  [3]刘娜.保险经营呼唤人性化、个性化[J].上海保险,2003,(11).[编辑:刘晓燕]保险研究2006年第2期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赵梅,现供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