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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发电企业风险管理趋势及保险服务模式更新

樊振戈

                           (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180)
  
  [摘要]我国已进入加快工业化发展的重要阶段,电力需求将持续增长,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先行和基础的一种产业,将在未来10~15年内呈现高速发展态势。随着发电企业的高速增长,在行业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趋势,迫切需要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服务模式的更新,即以依靠多个保险实体共同运作的新型服务取代只靠某个保险公司单独运作的传统服务,不断提高发电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市场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关键词]发电企业;风险管理;保险经纪;保险服务;模式更新
  [中图分类号] F84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6)04-0050-03
  Abstract: Along with China entering the important development stage of accelerated industrialization,demands for electricity keep growing .Electricity as a forthgoer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one of the infrastructure industries, will maintain a high speed development momentum in the future 10~15 years. While the electricity industry is growing briskly, its risk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services received are attracting growing attention. It has become imminent for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o renovate its service models. The traditional model based on single insurer service should be replaced by a new model where a multiple of insurers joint forces. At the same time, cooperation between power plants and insurers should be more transparent and publicly trustworthy.
  Key words:power plants; risk management; insurance brokerage; insurance services ;model renovation
  
  大量资讯表明,我国已进入加快工业化发展的重要阶段,电力需求将持续增长,这对国内发电企业做大做强势必形成巨大利好。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人们的现实生活正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得多的风险。要想实现发电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努力扩大发电生产规模和提升发电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以期用尽可能小的代价去换取尽可能大的成就。一、发电企业风险管理趋势
  依照国外的经验,发电企业的高速发展必然会带来高风险,其中,除了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外,还有能够通过保险方式进行转嫁的损失风险、责任风险、保证风险、信用风险和员工福利风险等,而识别和转嫁这类风险对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经营稳定是不可或缺的。如果能够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发现在发电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中有以下趋势值得关注:
  (一)利益主体多元化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融入了世界经济的大市场,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为了应对国际、国内日趋激烈的竞争,发电企业与保险业都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改革,特别是通过与外资的多种形式合作以及国有企业的改制上市,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风险的承担者不再是单一的利益主体,进行风险转嫁或保险交易的各方也不再是简单的公对公关系,从而导致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的难度比以往明显增大,不论是制定一个承保计划,还是处理一个事故赔案,都必须协调和兼顾企业业主、地方政府、贷款银行、承包商、投资方、供应商、担保方和保险公司等各有关方的意见和利益。再加上发电企业与保险公司都带有较大成分的社会公益性,任何涉及到利益的问题,公众都比较敏感,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猜测或争议。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妥善地处理和平衡利益关系已成为做好发电企业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的重要基础和可靠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在管理理念和操作方式上迅速与国际规则接轨,不断提高发电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市场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二)保险需求系列化
  由于电力消费比较特殊,需要经过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再加上当前我国发电机组构成中火电机组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约占70%以上,煤、电、油、运的问题始终像“藤缠树、树缠藤”一样联系在一起,因此,发电企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较长,对保险的需求也相应较多,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海外上市和资本运作已成为国内发电企业走向世界的新起点,迫切需要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与之配套的一系列产品和服务,如建设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险,生产运营期的财产险、机器损坏险、利润损失险、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险、员工福利险等。由此可见,发电企业的快速成长不仅为保险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时也对保险业的承受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事实上,目前在大型发电特别是一些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上,如核电、LNG发电等方面,国内保险公司能够做的事情还十分有限,还不得不在技术上和承担保险份额上高度依赖国际保险市场,处境窘迫,令人堪忧。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保险产品创新能力和保险偿付能力两个方面,而目前保险公司的精力却过度分散,包揽了许多本应由其他保险实体从事的工作,这不仅不利于整个保险市场的培育和完善,同时也不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和提升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很值得深思。
  (三)方案选择个性化
  在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方面,发电企业的发展向保险业提出的另一个挑战,就是要改变过去千篇一律的服务模式,让企业能够寻求更加精确而且经济的保险保障。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减少环境污染,优化能源结构。当前许多发电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引下,积极利用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发电,如大力开发水利发电、核能发电以及天然气发电等等,这对缓解电力短缺以及改善居住环境无疑会带来多方面的好处。但就客观而言,新的发电方法必然带来新的风险,这就需要保险业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和实施不同的保险方案,如水电开发要设法转嫁大坝倒塌的风险,核电开发要设法转嫁核泄漏的风险,气电开发要设法转嫁接收码头和贮存槽发生爆炸的风险,真正做到百样病下百样药,为广大发电企业提供最贴身的服务。二是经过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发电企业中已形成了资产规模达几百亿甚至上千亿的集团公司,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仅懂得了通过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来转移经营风险,同时还懂得了在保险交易中主张与其大型企业地位相当的权益,这同样要求保险业要按市场规律办事,除了保质保量地提供好保险的基本服务外,还要努力营造各种具有个性化特色的保险增值服务,使客户特别是高端客户的真实需求得到足够的尊重和充分的满足。很显然,随着发电企业的高速发展,个性化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要让所有的客户都感到满意,光靠保险公司是应付不过来的,还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他保险实体的作用。
  (四)索赔处理规范化
  发电企业与保险公司对有关的索赔事宜都尤为重视,特别是随着一些发电企业及保险公司的改制上市,不论是投保一方还是承保一方,都设立了相应的制度以及机构来处理索赔,一些大的赔案还引入了公估机制,使整项工作有程序、有标准、有勘损、有计量、有核赔,更趋规范化。这样做,对杜绝“惜赔”和“滥赔”现象,以及提高保险索赔处理的及时性、合理性,是大有好处的。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为索赔双方建立起连贯性的沟通渠道,否则,事前彼此对于对方有关活动或事件的信息无法全面掌握,事后又难以做到证据保全,那么,要想避免双方在索赔问题上产生分歧或争执就很困难。近年来在索赔处理上,发电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争执时有发生,并且问题往往集中在难以充分掌握信息和证据的活动或事件上,如用备用机替代损坏的主机发电,究竟给企业造成的实际利润损失有多大;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是按一次事故还是按两次事故来计算免赔额,以及投保金额与实际价值是否吻合,要不要进行比例赔付,等等。事实上,根据风险管理的原理,有关活动或事件的信息掌握得越充分,不确定性就越小,反之则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上述现象的存在,不论对发电企业还是对保险公司本身就是一种风险,应当努力加以解决。
  (五)市场运作本土化
  结合发电企业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的实际来分析,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市场运作本土化的趋势会越来越明显,并将发挥主导作用。如在巨额风险的保险安排上,由于受到国际再保险市场的价格持续高涨以及国内直接保险业务的费率长期偏低的双重影响,今后在风险管理技术的运用上,可能会尽可能多地选择共保方式而不是再保方式,因为共保方式与再保方式在分散危险和提高保险人承保能力上的功能是一样的,但两者比较起来,共保比再保成本低、索赔便捷、不受额外条件制约、而且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的保险资源和避免外汇流失,存在的突出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如何才能让各家保险公司更加和谐地组织共保。又如在保险风险的控制上,由于国内财会体制和税务制度限制得很死,让投保企业接受较高的免赔额是有困难的,比较可行的做法是更加广泛地推广和运用最高赔偿限额的技术,这不仅能有效地控制保险公司的风险,而且能够帮助投保企业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和降低保险成本,是双赢双利的。二、保险服务模式更新的变化发展
  目前,保险业实际上已具备了更新保险服务模式的市场格局和政策条件。保险中介机构的大量涌现,不仅进一步延伸和健全了各地的服务网点,使广大投保企业能够获取更方便更快捷的保险服务,同时还从制度上解决了保险行业内部的制衡机制问题,从而为根除长期令保险消费者感到困扰的“告知难、理解难、选择难、索赔难、退保难”等现象创造了有利条件。
  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保险经纪参与到发电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中来以后,所带来的变革与好处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制服务
  由于我国的发电企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不论是处在建设期的新电厂还是处在运营期的老电厂,都有许多在建项目,而项目的风险管理,不仅仅是适用的保险产品与保险技术有别于一般企业,同时它对提供保险服务的组织形式及运作方式都有比较特殊的要求,如尤其强调计划周密、目标管理、分工明确、团队配合、职责落实、档案健全、协调及时、灵活应变等,因此,最好的办法也就是实行项目制。但是,过去只是由保险公司单独代表保险业提供服务,缺乏行业内部的制衡和监督,尽管有的在形式上也成立了保险项目小组,却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保险经纪参与服务以后,因为《保险法》的规定,它必须对自己职业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相应责任,做起来就比较认真,往往是将公司最强的专业骨干充实到项目小组中来,并由主要负责人领衔抓落实,结果通过项目制发挥的不仅仅是项目小组一班人的作用,而是全公司的整体作用,有的时候甚至还把公司有关的社会资源也调动起来,从而有效地促进了保险公司的服务。实践表明,项目制服务在帮助投保企业协调多方利益关系、有效地组织保险公司对企业巨额风险进行共保以及利用社会资源特别是技术专家来诊断和解决疑难问题等方面,都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已经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和接受。
  (二)流程化服务
  一种好的风险管理方式,首先应当是能够避免或控制自身运作中的风险,而发电企业的产业链较长,又有比较高的科技含量,其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的环节很多,需要企业内部多个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如果对于每个管理活动没有事先经过严格的排序,明确哪个先做哪个后做,也没有对所需要的手续、格式、文档以及时间进行必要的规范,那么就很难确定最终的后果会是怎么样的,同样存在着风险。对此,保险公司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而保险经纪介入后,则通过借鉴境外的经验,积极摸索,大胆实践,较好地总结出了一套比较适合国内发电企业特点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流程,对工作的程序、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都考虑得很细,或绘制成图表,或印刷成手册,使相关人员一目了然,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就随之降低。但总的来看,目前的流程化服务还局限在承保、索赔等比较狭小的范围内,作用有限。未来的努力方向,应当是向世界一流的保险经纪公司或风险管理顾问公司看齐,分别为国内大型的火电厂、水电厂以及核电站编制出全套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流程手册,大大提高这方面工作的可靠性。
  (三)一站式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的最终价值应当体现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完美结合上,具体地说就是要设法让被服务的企业用最小的成本支出获得最大的保险保障。但由于受传统保险方式的束缚,长期以来,保险公司都是由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头展业,致使许多投保企业多头办保险,不仅加大了保险成本,而且政出多门,信息不连贯,在一定程度上又使企业新增了新的风险因素,其结果是有违保险服务宗旨的。而在这一方面,保险经纪公司的做法却是截然不同的,一方面出于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立场,它必须千方百计地去节省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另一方面依照保险的原理,又要主动地对各种风险进行优化组合,这样自然就有利于实现保险的最终价值。保险经纪为客户节省成本和整合风险的最有效途径,就是一站式服务,即保险经纪一旦得到投保企业的正式授权和聘用,便会全程跟进和全程服务,其好处,一个是能够适应客户个性化和系列化的要求,提供量身定度的贴身服务,如由保险经纪在国内率先设计和制定出的财产一揽子保险计划,就广泛受到发电企业的欢迎,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另一个是有利于连贯地掌握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各种信息,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便能及时地协助双方保全证据,从而为妥善处理保险赔案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全方位服务
  发电企业是资金、技术、风险高度密集的行业,这就意味着一旦有事故发生,将可能导致巨额损失。因此,发电企业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不能仅仅满足于运用保险来进行风险转嫁和损失补偿,还必须主动做好协助投保企业改进和优化日常经营管理、进行预防胜于补救的意识灌输和专业辅导、定期请专业人士对要害部位进行风险勘查和安全性评价、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与风险管理培训、组织同业及相关行业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等延伸服务。在这个问题上,由于投保企业风险管理的好坏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密切相关,所以,大家认识比较一致,许多保险公司都为此提出了很好的理念和创意,希望以增值服务的方式为确保客户安全做更多的事。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由于保险公司之间竞争比较激烈,资源不能很好地组织和调动起来,力量十分有限,致使保险增值服务活动至今尚未形成大的影响力。与其相比,保险经纪公司的介入就拥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这主要是得益于保险经纪公司能够凭借中介的身份,有效地将整个保险市场的资源加以组织和利用。只要充分发挥保险经纪及其他保险中介机构的作用,国内保险业在提供保险增值服务及全方位服务方面的路子就会越走越宽,发电企业与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方面的合作也就会越来越充满希望。[参考文献]
  [1]周小谦.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前景[J].中国电力,1999,(10).
  [2]黄兵.电力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未来改革趋势[J/OL].中国能源网,2002-07-19.
[编辑:刘晓燕]保险研究2006年第4期风险管理
  [作者简介]樊振戈(1949—),男,经济师,现任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中国保险学会理事。从事保险业20年,具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美国国际认证注册财务分析师(RFC)资格,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曾荣获全国保险系统优秀论文一等奖和全国金融系统优秀论文二等奖,参与并负责过神龙汽车集团公司、新白云国际机场建设,珠江实业集团、浙江甬金高速公路建设和中国一汽集团等多个大型项目的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