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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建设的方案构想

张昭霖 张子刚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摘要]信息平台可以为各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及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在业务处理模式上,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应能提供多种数据交换模式,保证信息平台系统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的兼容与对接。信息平台能够在保险公司防范承保理赔风险、交通管理部门完善交通管理信息平台、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高保险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防范风险;交通管理;保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 F840.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6)10-0026-02
  Abstract: In America and European countries wher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welldeveloped, motor insurance data bank is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traffic administration, insurance regulation and risk management for insurers. The data bank can provide various kinds of information to insurers, traffic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insurance regulator and insurance associations. Moreover, the data bank can provide a multiple of data processing models, making its system interfacing well with the business systems of the traffic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insurance regulator, insurance association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Such a data bank will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assisting insurance companies guarding against underwriting and claim risks, enriching the data bank of the traffic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and upgrading the imformationization level of insurance regulation for the insurance regulator.
  Key words:motor insurance data bank; guard against risks; traffic administration; insurance regulation
  
  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在一段过渡期后,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动车辆均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的进一步增长。在业务增长的同时,如何针对不同客户制定更加合理的费率、防范道德风险,将是保险公司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建立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将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承保理赔风险的防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对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等方面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的概念及现状
  所谓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是指由交通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及各财产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共同合作,建立一个公共的机动车辆数据信息平台。通过数据交换,各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以及驾驶员违章记录等数据传输到信息平台,各家保险公司将本公司的所有机动车辆承保信息、出险报案理赔等信息传输上信息平台。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设定的查询权限在平台上获取所需的信息资料和统计报表。
  目前,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已经初步完成了地方化的信息平台建设,天津、四川、山东等地区也在着手进行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在上海的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中,机动车辆以往的每次交通违章行为、每次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金额等信息都可以查询到,而这些数据都会成为影响保险公司确定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重要因素。各家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通过信息平台数据的查询,对上一保险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违章和保险理赔记录的机动车辆,可以给予一定的保费优惠,反之,要适当提高保费。北京是通过信息交换和协查合作机制实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各财产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查合作。
  从目前各地地方化的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来看,各地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往往只对本地车辆的信息在各自平台上录入,不能实现信息异地共享;另一方面,信息平台中的内容还
  [作者简介]张昭霖,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现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险部副总经理;张子刚,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不够全面,还不能够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供充分的监管信息。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行业信息共享平台,以此来规范全行业的行为,为全行业数据积累提供基础,最终实现全行业信息共享、费率厘定、效益核算等功能。
  二、信息平台的功能及处理模式
  (一)信息平台的功能
  1.面向各保险公司,提供保单和批单的保费计算、车辆信息查询(包括本地和外地车辆)、车辆违章信息和事故信息查询功能;同时,信息平台收集汇总各保险公司日常业务处理中产生的保单、批单和理赔信息供各相关部门查询。
  2.面向交通管理部门,批量提供保单信息和理赔信息,同时获取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机动车辆信息、机动车辆违章和事故信息。
  3.面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提供保单、批单等基本的查询功能以及根据相关数据生成报表的功能。
  (二)信息平台的处理模式
  在业务处理模式上,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应能提供多种数据交换模式,保证信息平台系统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的兼容与对接。
  1.各保险公司在建立连接并通过系统安全认证后,可以向系统发送请求,查询车辆信息、车辆违章和事故信息。这些信息由交通管理部门上传存放在信息平台数据库中。同时,各保险公司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保单、批单和理赔信息,可以实时提交到信息平台,也可以定期批量上传至数据库中,系统对各分公司的业务数据进行基本校验处理,维护信息平台数据格式的一致性。
  2.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专用线与信息平台对接,通过系统防火墙保护交通管理部门信息的安全。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单笔查询接口,供各保险公司查询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车辆违章和事故信息。信息平台与交通管理部门数据库进行定期数据交换,信息平台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保单、批单以及保单理赔数据,交通管理部门向信息平台提供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车辆违章和事故信息等。
  3.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连接并通过系统安全认证后,可以向系统发出请求,查询保单、批单和保单理赔等信息,并通过一定查询条件的组合,生成业务报表,实现数据的统计功能,提高保险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三、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建设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保险公司在承保和理赔环节防范风险
  在机动车辆承保过程中,由于缺乏被保险车辆交通违章记录、历史赔付记录,难以实现根据被保险车辆交通违章记录、历史赔付记录实行保险费率浮动,有效控制承保风险。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承保和理赔系统均是相互独立的,完全不存在信息的共享或是沟通,这就给一部分骗保骗赔者以可乘之机。据统计,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则上升到9.1%。2005年,我国各产险公司车险赔款共488亿元,其中有9%~10%属于骗赔,骗赔金额近50亿元,而在部分地区,这一比例还要更高。
  随着机动车辆保险信息平台的建立,这种局面将得到明显的好转。由于信息平台上有机动车辆以往的违章、理赔记录甚至拒保拒赔等信息,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以通过数据的分析,结合本公司的业务政策进行客户的筛选以及费率的浮动。对于理赔记录良好的给予费率优惠,而对于违章、理赔次数较多或者有过骗保骗赔记录的车辆可以通过费率调整和改变承保条件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通过“奖优罚劣”的机制强化费率的差异性,更好地控制承保风险,同时真正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同样,在理赔方面,对每笔索赔案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交通管理部门上传的交通事故信息,从而核实该起交通事故的真实性。同时,保险公司还可以查询该起事故涉案车辆在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从而避免了由于以往信息闭塞造成的一起交通事故到多家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况,防止骗赔情况的发生。
  (二)有助于交通管理部门完善交通事故信息平台
  通过机动车辆信息平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机动车辆理赔的相关数据信息,更好地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从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来看,目前多数地区的交通管理部门只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单车事故往往不进行处理。因此,交通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机动车辆出险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而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单车事故,被保险人往往还是会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保险公司可以掌握这方面的数据信息。保险公司将这方面的数据传输到信息平台上,可以使交通管理部门掌握机动车辆以及驾驶员更全面的违章和事故信息,有助于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社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安定局面。
  (三)提高保险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规范保险市场
  目前,我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实行的是偿付能力监管与市场行为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市场行为监管需要有足够的保险公司经营数据作为支持。但目前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规范经营的情况较难有及时的第一手信息资料,更多的是通过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定期上报数据统计报表、对保险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及通过客户投诉等途径来了解。建立机动车辆信息平台后,在机动车辆保险的监管方面,保险监督管理将能更及时地获得更加丰富的信息。通过承保数据情况,可以及时了解各保险公司费率政策的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等;通过理赔信息,可以了解各保险公司赔付率、赔案结案周期等指标数据,为进一步制定完善监管政策提供充足的信息支援。
  同时,监管机构还可以通过一定查询条件的组合,生成业务统计报表,实现数据的及时统计功能,实时地掌握各保险公司经营的情况以及对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相应调整监管政策和方法。信息平台的建立,将有效改善监管的方式,提高保险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编辑:郝焕婷]保险研究2006年第10期产险论坛INSURANCE STUDIESNo.1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