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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初探

魏华林 孟龙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加快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把深圳打造成为保险创新发展的试验区对实现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通过创新产品服务、完善市场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等措施,使深圳保险业在发展水平、创新活力、服务能力、市场体系、管理水平、诚信规范、监管水平、队伍素质八个方面实现在全国领先,向成熟市场看齐,把深圳建设成为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
  [关键词]保险创新发展;产品创新;防范风险;协调服务
  [中图分类号] F8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6)12-0029-03
  Abstract: Accelerating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Shenzhen and constructing an insurance innovative development zone here are of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the realization of the strategic goals of building up a harmonious Shenzhen, an efficient Shenzhen and an international metropolitan of Shenzhen. To lead the domestic market, we should innovate our insurance products and services, improve the market system, enhance the management level, create a favorable environment, etc. to make Shenzhen stand out in terms of level of development, rejuvenating capacity, service capacity, market system, quality of management, compliance, regulation, and quality of people. Shenzhen is to take the mature market as its example and develop itself into a high concentration center of insurance organizations, an insurance market  radiation center, an innovation center for insurance technologies and management experiences, an insurance product development center, an insurance professional training and exchange center and an insurance fund investment center.
  Key words:insurance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product innovation; safeguarding risks; coordination services
  
  党的十六大以来,深圳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保险业务又快又好发展,市场体系日益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保险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但是,由于起步晚、基础弱等原因,深圳保险业发展还很不充分,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国际化、现代化的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06年3月,中国保监会明确要求深圳保险业要力争在全国领先,向成熟保险市场看齐。5月,又确定要把深圳打造成为中国保险业创新发展的试验区。最近,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都为深圳保险业实现进一步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极为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重要意义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深圳保险业创新发展,有利于应对灾害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完善深圳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化解各种创新风险,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和潜能,进一步强化特区“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的特色;有利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妥善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对实现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目标任务
  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在全国保险业领先、向成熟保险市场看齐的要求,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深圳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创新能力、持续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使深圳成为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作者简介]魏华林,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孟龙,经济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现在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现代保险监管制度研究。
  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立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学习成熟保险市场成功经验,努力在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围绕上述目标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深圳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发扬敢想、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发展水平、创新活力、服务能力、市场体系、管理水平、诚信规范、监管水平、队伍素质等方面在全国保险业领先、向成熟保险市场看齐,努力实现深圳保险的跨越式快速发展,推动深圳保险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保险业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协调统一发展,实现发展水平领先。
  (二)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突破传统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束缚,充分发挥深圳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加快保险产品、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创新步伐,实现创新活力领先。
  (三)紧紧围绕深圳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切实把保险业发展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拓宽保险业的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服务能力领先。
  (四)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丰富保险主体数量和类型,完善各类主体之间以技术、业务、人才等为纽带的专业协作机制,形成多元发展、门类齐全、功能互补、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体系,实现市场体系领先。
  (五)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深化保险公司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保险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管理水平领先。
  (六)加强诚信教育、提高市场透明度、开展行业自律、强化监管约束,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保险市场不诚信、不规范行为,努力形成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健康保险文化,实现诚信规范领先。
  (七)结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特点,积极探索保险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模式,不断提高对保险市场的驾驭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实现监管水平领先。
  (八)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引进和培养保险人才,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打造以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保险营销人才和监管人才为主体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实现队伍素质领先。三、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的政策建议
  (一)立足深圳改革发展全局,积极创新产品服务,不断拓宽自身发展的空间和领域。大力发展通讯技术、数字视听、软件开发、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保险,积极推广高新技术成果转让保证保险和知识产权保护保险,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外向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方向。积极拓展运输保险、仓储保险和供应链物流综合保险,支持物流产业发展。鼓励发展文物、古玩、珠宝、艺术品等高价值财产保险,为深圳各类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保险保障服务,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立法工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商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种养殖业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保障“菜篮子”工程建设。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鼓励发展针对旅游、文化、体育、保健等新兴消费热点领域的保险项目,促进消费需求增长。认真组织实施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快速保险理赔机制,建立全市机动车辆信息共享平台,保障“净畅宁”工程实施。
  (二)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完善深圳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有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展企业年金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精算、投资、账户管理、养老金支付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根据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外来劳务人员数量较大的特点,积极开发合适的商业养老、健康和意外保险产品,参与外来劳务人员合作医疗保险计划。结合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和特区外城市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失地农民的养老资金管理。全面普及寿险外币保单业务,满足深圳居民多层次、个性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三)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各类责任保险,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通过立法手段推行公众火灾责任保险,将投保公众火灾责任保险作为营业性娱乐场所开业和年检的必要条件之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旅行社责任保险。尽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大力推行雇主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执业责任等各类责任保险业务,充分发挥保险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作用,切实帮助政府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各项难点问题。
  (四)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完善深圳保险市场体系。充分利用深港合作以及深圳与伦敦金融城之间的合作优势,广泛开展国际保险交流,促进中外资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汽车保险、银行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吸引保险企业在深圳设立保险研发中心、数据备份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等。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市场,不断完善保险市场专业化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再保险公司的技术输出,为直保公司产品开发、风险管控提供支持。
  (五)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加强和改善监管,提高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保险业整体素质。指导和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完善和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高管人员的领导责任和上级公司对下属机构的管控责任。按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建设的差异,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意识,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建立和完善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保险经营透明度。依法查处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和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失信惩戒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切实转变(下转第28页)保险研究2006年第12期产险论坛INSURANCE STUDIESNo.12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