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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
 
  今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使我国南方地区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5月12日的汶川7.8级地震所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这一系列巨灾暴露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上的缺陷。我国亟须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来应对国内频发的自然灾害风险。

  一、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巨灾风险管理水平,努力开拓巨灾保险市场。国家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我国保险业完备的风险数据库,科学地统计和发布灾害信息,使相关信息得到及时方便的共享。保险公司在发展巨灾保险的过程中要解决好两个关键问题:风险管控与市场开拓。保险公司作为风险承担主体,自身的风险管理固然非常重要,但绝不能因为存在风险就拒绝开拓市场,应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前提下,按照积极、谨慎的原则,加大对于巨灾保险业务的投入。特别是重视巨灾保险的基础性研究,探索巨灾保险的产品创新、渠道创新、服务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推动我国巨灾保险的健康发展。

  二、设计适应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部分弥补保险覆盖面窄的缺陷。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众多,自然灾害也频繁发生,然而令我们尴尬的是我国的农业险、家财险的覆盖面却相当小,适应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更是不多,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完善必将可以较好地弥补我国目前保险覆盖面窄的缺陷。

  三、政府应该转换在国家遭受灾害损失后的角色。中国政府已经习惯了扮演风险第一承担者的角色,但实际上在巨灾风险中,政府应该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当发生的损失较小时,由购买保险的个人自己承担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发生中小型灾难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损失;而对于重大自然灾害,则由再保险公司或由资本市场承担大部分损失。如果发生罕见的自然巨灾损失,金融行业无力提供足够保障时,政府可以参与进来,成为最后的保险人。这样,通过在投保人、国内保险业、全球再保险业、资本市场和国家政府之间进行风险共同分担,再大的自然灾害风险也会变得有可保性。

  四、利用资本市场提高我国的商业保险能力。从国外的经验看,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途径是解决商业保险能力不足的有效手段。巨灾风险证券化是指将巨灾风险进行证券化处理,利用从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化解巨灾风险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的形式有巨灾保险期货、巨灾债券等。国际资本市场的规模高达6万亿美元,远远高于保险市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国外就开始利用巨灾风险证券化,通过资本市场化解巨灾风险的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也应当学习和借鉴这些先进经验。

  五、针对我国目前保险机制中各个环节的不足,我们应该分别加以改进。

  1.先看保险者。我国的保险公司应当从一个更高的高度去理解和认识巨灾保险问题,应当认识到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无论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还是从社会成员的性质看,均应当积极地参与巨灾保险制度建设。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保险公司具有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能够也应当在巨灾保险方面有所作为,而且巨灾保险市场对保险公司而言也是潜力巨大的业务领域。从社会成员的角度看,现代企业应当正确地认识企业的社会责任,认识到企业自身利益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下,保险公司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2.再看投保人。我国目前的确存在公众风险意识不足、投保意愿不强的客观现状。然而这次南方特大雪灾已经给很多未给自己财产投保的人们上了沉重的一课,相信他们当中的很多人的风险意识以及投保意愿将得到提高,同时,国家也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对人民加强相关方面的教育,提高整个社会投保群体的风险意识。

  3.最后看政府。我们看到,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虽然有所不同,但经过观察不难发现,他们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所以,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政府的支持是关键。在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政府可以发挥以下作用:

  (1)政策支持。从国际上看,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政府在设立巨灾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通过资本市场推出巨灾风险证券等系列创新产品,提升保险业的巨灾承保能力。在当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期,政府应尽快出台巨灾保险法,加快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的发展。

  (2)资金支持。从国际普遍做法来看,为了减轻巨灾对财政的压力,政府通过与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来应对巨灾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一般采取政府支持或直接介入,并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做法,对巨灾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目前全球有12个国家建立了巨灾保险基金,都实行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来分担巨灾风险。巨灾保险基金大都由政府和保险监管机构牵头建立,由国家再保险公司实施管理,巨灾保险基金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安排再保险保障,分散风险。

    (3)模式选择。发达国家在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建设及运营方面走在我国前面,许多成功的巨灾保险模式可供借鉴。政府可从中筛选和改进,为我国所用。例如,1956年开始实行的美国洪水保险计划,据最新资料,每年的洪水保险保费收入高达16亿美元,销售大约434万份保单,洪泛区社区投保率高达90%。作为一项比较成功的巨灾保险制度,可作为一个重要的借鉴模式。
(中国保险报  2008-05-05)

                                    农村银保市场的决策思考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农民的消费规模、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日益提高。对比分析湖南农民近年来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人均纯收入依存关系,可以看到:农民的消费倾向在提升,消费观念在转变,消费结构在改善。2005年,湖南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18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2999元,消费率为0.962。目前,湖南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已达4900万人。农民消费观念转变,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带来了机遇。

  新农村建设:银保市场提供新契机

  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农民的消费结构已由低级向高级发生质变。统计资料反映:湖南农民在食品、衣着、住房、日用品及其它消费的比重分别为46.4%、6.8%、8.3%和38.5%。在消费领域中,“用”已经渗透到养老、保障等诸多投资理财领域。农民在“奔小康”道路上,表现出了以城市化消费为导向的新一轮消费需求。农村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消费需求的扩大,给农村增加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保险需求。

  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把政策扶持的目光转向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特别是2006年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2007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也给农业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长期稳定带来了强劲动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我国将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同时,还将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国家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一系列的政策导向,为农村保险市场发展提供了崭新契机。

  保险业向农村倾斜:农村银保市场注入新活力

  2006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是我国保险史上第一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发出了“统筹城乡保险发展”的信号,体现了新一届政府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大政方针的决心和信心。《若干意见》要求:相关保险公司应积极服务“三农”,大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发挥保险公司网络和管理优势,积极开展务工农民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针对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完善农村保险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地研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缴费灵活、条款通俗、投保理赔简便的农村简易人身保险。在“十一五”开局之时,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向、预期目标和政策措施。

  近年来,国内寿险公司开始将展业目光转向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就湖南省的情况看,目前,已经进入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人民人寿和泰康人寿等公司,共设立县域分支机构1300多个、从业人员34500多人。
  2007年,国务院明确提出农行股份制改革的十六字方针,即: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农行股份制改革的市场定位,将进一步固化农村县域经济这块领地,县域金融将是农行零售业务的主要区域。农行股改的价值取向,决定着农行将竭力发挥“城乡联动、以城带乡”的优势,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着眼点,积极拓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新市场、新业务,大力支持“三农”领域有市场前景、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和项目,大力开发适应“三农”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盈利模式。

  银行的网点、网络和产品优势

  银行网点、网络众多,为银保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销售平台。目前,农行拥有最多的物理服务网点,合计的物理网点达3万多个,平均高出金融同行1.5万个。全国农行有59%的营业网点在县域。未来几年中,农行有望使60%以上的网点直接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在服务“三农”的舞台上,农行将充分依托其联接城乡的现代化网络系统,为城乡居民构筑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平台。农行还将积极开发适合于“三农”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包括:涵盖本外币储蓄、国债、基金、保险、房产、集合理财、小额信贷、惠农卡在内的组合性产品。

    此外,农业银行拥有最大的营销服务队伍,目前在岗员工达50万人。资料显示,农业银行48%的员工在县域,在湖南农行15000多名员工中,农村行员工占50.1%,高出全国占比2.1%。随着农行股改的推进,这个比例将会扩大。在这支专业的金融队伍中,集合着营销、理财、信贷等多方面的金融专业人才。据统计,湖南农行现有获得保险代理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达1210人,其中,分布在农村行的占645人,占比为53.3%。
(中国保险报  2008-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