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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养老观”调查:香港人更担心晚年生活 汇丰保险最近公布了一项由其组织的有关个人对退休态度的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受访者比内地受访者和台湾受访者更担忧退休后的生活。
这份名为《汇丰未来的退休生活》的报告称,与内地和台湾相比,较多的香港受访者害怕退休后会罹患疾病或残障、财务状况不稳定和需要依赖他人。在养老资金来源方面,个人现金储蓄均被视为退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香港受访者以股票为次要的收入来源,内地受访者和台湾受访者则以年金为次要的收入来源。
在这份调查中发现,香港约有65%退休前人士(40至59岁)和61%退休后人士(60至79岁)担心在老年阶段会罹患疾病或残障;内地有54%退休前人士和45%退休后人士有此忧虑;在台湾,49%退休前人士和39%退休后人士会有这种忧虑。
汇丰保险(香港)董事总经理Jason Sadler表示:“有一部分退休前人士只观望而不行动,他们迫切需要由‘准备不足’的状态,变成‘准备充足’。除非他们立即开始为下半生作准备,否则他们无法达成其退休愿望。他们需要及早作策略部署,让日后个人财务和身体状况较为理想。”
与此同时,三地居民都认为储蓄是退休收入的主要来源。香港受访者认为储蓄是最主要的退休收入来源(占81%退休前人士和92%退休后人士)。在退休前人士之中,除储蓄之外,退休收入来源依次为股票投资(28%)、变卖资产(22%)、年金(18%)和物业租金(14%)。与退休后人士的排序相似,但较少受访者视资产和物业租金为收入的重要来源,依次为股票(26%)、年金(15%)、变卖资产(4%)和物业租金(4%)。
不过,在次收入来源问题上,内地和台湾的居民有着和香港居民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年金(而非股票投资)是第二个主要收入来源。
牛津大学老龄研究所主任兼这一调查报告共同发表人Sarah Harper教授称,这个研究发现人们对退休的看法不断改变,特别对于工作年期的取向正在蜕变。现在正逐渐迈向退休的人,即有必要拓宽退休收入来源的人士,都接受了日后管理机构的支持角色会退减,也明白延长工作生涯很可能要成为事实。
根据调查结果,在香港,只有10%退休前人士和13%退休后人士预期特区政府会支持他们的退休需要;内地的比率较香港高,有42%退休前人士和40%退休后人士相信政府应该负担大部分退休费用。
至于如何应对和支持人口老龄化问题,香港有39%的退休前人士赞成提高退休年龄,29%赞成强制性储蓄,令资金足以支持更长久的退休生活;内地的退休前人士中,只有19%愿意延长工作生涯,而愿意增加储蓄的只有13%。
调查还显示,香港受访者认为留下财富与无形的价值观同样重要。香港的受访者之中,有54%退休前人士和59%退休后人士认为,留下无形的价值观给子孙是重要的,而有46%退休前人士及41%退休后人士则相信留下财富是重要的。相反,在内地和台湾,大部分受访者(分别约为70%及80%)希望子孙能继承其非物质的价值标准。(第一财经日报 2008-06-28)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6月28日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是中国会计审计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基本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
根据这一基本规范,执行基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据财政部会计司介绍,该基本规范一大突破是科学界定了内部控制的内涵,强调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有利于树立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理念。基本规范强调,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该基本规范还有机融合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内部控制的做法、经验,提出了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要素,即构建以内部环境为重要基础、以风险评估为重要环节、以控制活动为重要手段、以信息与沟通为重要条件、以内部监督为重要保证,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
此外,该基本规范还开创性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要求企业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有权对企业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企业可以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这是我国继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之后,在会计审计领域推出的又一与国际接轨的重大改革。观察人士认为,这一被视为稳定资本市场发展“基石”的举措,将为中国企业防范风险构筑一道“防火墙”,有助于提升中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市场形象,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在国内一直没有统一的内控规范,加上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意识淡泊,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甚至舞弊的案件,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此外,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不规范而使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针对这些问题,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7月15日发起成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问题。此次基本规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华社 2008-06-30) 北京失业保险增幅10年来最大 每月增加80元 6月30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本市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工亡待遇自7月1日起进行一年一度的上调。其中,失业保险金的增幅为1999年本市实施《失业保险规定》以来最大的一次。
失业保险月增80元
6月30日,市劳动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2008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80元。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每月将至少拿到502元失业保险金,比此前的422元提高了近20%,涨幅为本市1999年实施《失业保险规定》以来最大的一次。
另外,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均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258元调整到338元。在7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将不再补发。
工伤职工待遇上调
另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也有所调整。调整的范围为2007年12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其中,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60元,二级伤残250元,三级伤残240元,四级伤残23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35元。生活护理费的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661元的,调整到1661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329元的,调整到132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997元的,调整到997元。企业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职工,企业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70元。(北京晨报 200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