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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对道德风险的影响

彭思源 刘芳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北京 100084)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缓冲由于存款人对银行清偿能力的担心而产生的挤兑。但存款保险也和其他任何保险一样,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本文通过实证的方法分析了印尼实施存款保险后对道德风险的影响,结果显示,实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印尼银行业的道德风险。
    [关键词]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特许权价值;无保险债权人
    [中图分类号]F840.6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306(2007)11-0056-03
    Abstract:Deposit insurance aims to protect interest of depositors and acts as a cushion against a bank run triggered off by worries about the bank′s solvency health. However, just like other types of insurance businesses, there is the issue of moral hazard for  deposit insurance.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effect of ex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for moral hazard in Indonesia. The result reveals that explicit deposit insurance reduces moral risk of Indonesian banks to some extent.
    Key words:deposit insurance;moral hazard;franchise value;uninsured creditor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缓冲由于存款人对银行清偿能力的担心而产生的挤兑。但存款保险和其它任何保险一样,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
一、存款保险制度与道德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国家的金融秩序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对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具体做法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开办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要求参加存款保险,交纳一定的保费,在经营中如果出现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支付客户的存款时,就由存款保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定额度的存款,以维护客户的利益和国家秩序的稳定。对全球18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的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6月,全球共有9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其余86个国家和地区则是对银行系统提供隐性担保。存款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已逐渐为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纳。
从实践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在防范和降低风险上的作用和意义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外部性问题,从而维持了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业是在极低的资本水平上,依靠信用开展经营活动的高风险行业。一旦某个金融机构发生支付问题,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系统性的支付风险。也就是说,金融活动存在着某一机构不良经营的个体成本小于其社会成本的外部经济问题。而存款保险制度对所有投保机构吸收的存款都按事先规定的同一比例给予支付保证,不会引起某一机构经营不善而使公众对其他机构偿付存款可靠性的怀疑,把某一风险机构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从而起到了一定的稳定金融的作用。另一方面,它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在一般信用活动中,债权人通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很难有效地甄别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人。如某一存款人对众多的金融机构,或某一金融机构对众多的借款人时都存在这一问题。为了减少因信息不对称给存款人造成的损失,可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它使存款人特别是中小存款人最基本的利益得到保护。但是,与此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弗兰克•奈特(F.Knight)研究普遍的商业保险合同时提出的概念。在保险合同签署中,一方面由于投保人可能怀有谎报风险的动机,从而使保险公司难以针对不同的保险人的实际风险收取不同的费用,即难以确定其边际费用价格,而只能根据平均风险收费,结果使许多投保人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由于参加保险后投保人可能会减少防灾努力反而增大了灾难风险,出现所谓的不利影响。在论及存款保险制度时,罗纳德•麦克唐纳(R.Mac Donald)则将“道德风险”定义为“保险人所要面临的负面效应,即存款保险只是立足于保护被保险人的
[作者简介]彭思源,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刘芳,现供职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利益,而较少体现出对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存款保险制度至少在两个层次上存在助长道德风险的可能:一是使存款人放松对不同信用状况金融机构的甄别;二是使存款金融机构过度追求盈利性,而相对忽视安全性。这又反过来极大地加大了存款按时偿付的风险,从而产生了这样一个令人意外和无奈的结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结果恰恰是使存款更不“保险”。
然而,Reint Gropp和Jukka Vesala对欧盟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前后银行业道德风险的实证研究表明,随着欧盟把是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欧洲单一银行市场标准以来,欧盟各成员国宽泛的隐性安全担保网被一整套明确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所取代。与传统认为的存款保险制度增大道德风险不同,这项研究显示:隐性担保下,银行道德风险水平更高,理由在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减少了对银行的保护,增强了银行面临的市场约束。由此可见,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未必如人们想像的那样加重银行道德风险。
二、显性存款保险降低银行道德风险的条件与相关命题
(一)显性存款保险降低银行道德风险的条件
Reint Gropp和Jukka Vesala通过模型论证了从隐性存款保险向显性存款保险转变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要具备的四个条件。
1.银行的特许权价值(银行的稳健关系到一国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的安全,因此许多国家对银行有严格的准入限制,这决定了银行业不是完全竞争的,从事银行业务可以获得一部分超额利润,这种收益的现值就是银行的特许权价值)。银行的特许权价值较低时,显性存款保险能明显地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特许权价值较高时,即使在隐性存款保险条件下,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也不严重,显性存款保险的作用不明显。
2.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可信性。显性存款保险一般都规定了赔付的上限,超过这个上限的大额存款人要承受银行失败的损失。如果存款人特别是大额存款人确信当银行失败时,存款保险公司只会对在最高限额以内的存款提供全额保护的话,大额存款人将加强对银行的监督,对风险高的银行索要较高的利率作为风险补偿或者提前取回存款,这将促使银行采取更为谨慎的经营策略,降低了银行的道德风险,减少银行失败的可能性。
3.被保险存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当这个比例较高时,由于大部分储户的资金是安全的,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将减弱,银行的道德风险将上升。反之,如果未保险的存款人和其他未保险债权人所占比重较高时,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这些未保险存款人和债权人会格外关注银行的冒险行为,这将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
4.“大而不倒”(是指当大银行经营失败后,政府出于对系统性风险的考虑,会对大银行的未保险存款人给予100%的保护)是否是一个被公众认可的事实,如果存在“大而不倒”,无论在隐性还是显性存款保险条件下,大银行的所有存款人都会得到完全的保护,存款保险制度的转变并不影响储户对银行的监督意愿,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对大银行的道德风险没有影响。如果“大而不倒”不是一个现实,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将降低大银行的道德风险。
(二)相关命题
    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当没有存款保险时,储户会要求风险较高的银行支付较高的利率以补偿他们可能遭受的更高的风险,此时,道德风险是有限的。如果引入单一费率自愿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储户不再有动力要求补偿,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银行为了追逐更高的利润,可能会采取一些极端的竞争手段。此时,银行的道德风险加大,因此得到命题1。
    命题1:引入单一费率自愿性的存款保险会增加银行的风险。
    在银行的安全网中,无保险债权人(主要是次级债所有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Dewatripont和Triole指出银行的债务结构在控制银行管理的有效性方面发挥中心作用,因为即使没有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单个的小额储户都不可能对银行施加什么影响,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这方面的信息,也没有能力去监管银行。另一方面,有监管能力的大额储户或次级债债权人将紧密关注银行的行为,对这部分债权人来说,一旦银行破产,损失将很大,因此,这部分投资人将会加强对银行的监督,对风险高的银行索要较高的利率作为风险补偿,因此,引入存款保险,虽然会增加银行的风险,但是对那些具有更高比例次级债的银行来说,他们增加的程度相对小些,因此,得到命题2。
    命题2:对具有更少次级债比例的银行来说,因引入存款保险而增加的风险比那些具有更高次级债比例的银行要更高一些。   
    有这样的一个环境,在此环境下没有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但存在一定的安全网,比如说银行倒闭了,通过某个机构,在一定的概率下所有的储户(包括股民)都会得到指定数量的赔偿。在这样的环境下引入存款保险,会减少道德风险,这是因为在一个隐性的、无限的安全网下,没有一个债权人有监管银行的动力,此时,引入存款保险,受到保险的储户会得到预先指定的数量,而没有保障的债权人将会为额外的风险而要求补偿,由于这部分人所发挥的重要的监管作用,我们得到命题3。
    命题3:如果引入存款保险后,仍存在一定数量的、能够监管银行的无保险的存款人,则引入存款保险会减少银行的风险。
 三、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对印尼银行业的影响
据印尼《星洲日报》2007年6月6日报道,印尼银行业2006年盈利增长23.58%,这当然是得利于经济形式好转,此外,也与银行系统本身的变革有关。印尼的银行业因1997年印尼盾大幅贬值而遭受重创,标准普尔公司曾于1999年预测印尼银行业需将近10年才能完全复原。经过近10年的改革,印尼银行业逐渐恢复元气。亚洲金融危机后,印尼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两次银行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了更为重要的措施——银行体系重组计划,包含整顿金融秩序,大规模重组银行体系。这一举措减少了银行业的呆账和坏账,改善了银行业的经营状况,特别是2005年开始实施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对于保护金融系统稳定、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在经济状况稳定和制度环境可靠的条件下,可以使得金融安全网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达到保护小额存款人、防范银行风险、实现金融稳定的目的。Reint Gropp和Jukka Vesala通过欧洲128个银行从1992年~1998年的数据也发现,实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显著地降低了欧洲银行的风险。以下我们将以印尼为例,分析其实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后的银行风险变化。
(一)变量定义及数据来源
为刻画存款保险对银行行为的影响,我们引入示性变量,若变量为1则说明印尼此时未实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在回归分析中,我们也用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些变量控制不同银行之间的差异,如存款率、贷款率、次级债比率等。用某银行的总资产/银行系统的总资产来反映此银行的规模大小。用不良贷款/总资产来刻画银行的资产风险。另外,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经营的行业,其经营的成败事关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的安全,这就要求银行业的准入必须通过监管当局的审批和特许,从而使银行业带有了垄断的色彩。由于银行业具有不完全竞争的性质,从事银行业务的经营就可以获得一部分超额利润,银行业凭借其经营的特许资格地位获得的一部分超额利润就是其特许权价值,银行的特许权价值较低时,显性存款保险能明显地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特许权价值较高时,即使在隐性存款保险条件下,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也不严重,显性存款保险的作用不明显。印尼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鼓励民营银行的发展,到1997年,印尼民营银行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50%,但亚洲金融危机后,管理部门鉴于民营银行的风险,提高了银行的准入制度,从而提高了银行系统的特许权价值。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用托宾Q度量特许权价值,由于数据的不可获取性,回归模型中我们没有考虑银行的特许权价值。
本文所采用的数据部分来源于全球银行与金融机构分析库,这里选取的是印尼从2003年~2006年17家银行共59组数据,其中包括印尼最大的国有银行印尼银行,也包括一些中等规模的银行和一些小银行。对于某些数据不全的银行,我们用已有数据的均值计算那些缺省值。
(二)经济模型
我们估计下面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rit=α0+α1Iit+α2Xit1+α3Xit2+α4Xit3+α5Xit4+ε,
其中rit是银行i在年度t时不良贷款/总资产的值,Iit=1,若t=2003或2004,Iit=0,若t=2005或2006,Xitj(j=1,…,3)是银行i在年度t时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些变量,分别表示银行的存款率、贷款率、次级债比率,Xit4是银行i在年度t时银行资产占银行系统总资产的份额。
(三)实证结果
由向前选择变量法,给定显著性水平0.1,我们发现最终进入回归模型的变量有存款保险、次级债比率及银行规模三个变量,下面分别给出了方差分析表(见表1)和回归系数表(见表2)。从回归系数表可以看出,存款保险变量I对应的回归系数α1为0.009,这说明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资产风险平均减小0.009,从而支持命题3。正如前面所分析,更低次级债比率的银行会有更高的风险,变量次级债比率对应系数为-0.727,这里符号为负,说明次级债比率和风险发生之间是一种负向的关系,并且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于别的变量所对应的系数,这个数值的绝对值相对大,这说明次级债比率对风险有显著影响。变量银行规模对应的系数为-0.161,说明银行规模的大小与风险发生之间是一种负向的关系。其中,存款保险变量对应的系数绝对值相对小。这是由于存款保险制度刚实施不久,它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当显著性水平为0.1时,关于这些系数的显著性检验都被拒绝,说明这些变量与资产风险之间显性关系显著。
方差分析表
表1ANOVA**
ModelSum of SquaresdfMean SquareFSig.1 Regression
Residual
Total0.022
0.010
0.0323
55
580.007
0.000
41.986

0.000*

*Predictors:(Constant),总资产比率,次级债比率,存款保障
**Dependent Variable:资产风险
回归系数表
表2Coefficients*
ModelUn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BStd.ErrorBetatSig.1 (Constant)
存款保险
次级债比率
总资产比率0.072
0.009
-0.727
-0.1610.008
0.004
0.085
0.083
0.173
-0.713
-0.1458.974
2.082
-8.566
-1.9360.000
0.042
0.000
0.058*Dependent Variable:资产风险
[参考文献]
[1]Knight,F.,Risk, Uncertainty, and Profit, Hart, Schaffner & Marx, 1921.
[2]Reint Gropp and Jukka Vesala.Deposit lnsnrance and Moral Hazard : Does The counterfactual Matter? European Centeral Bank Working Paper Series NO. 47/March 2001.
[3]Dewatripont M. and J.Tirole. The Prudential Regulation of Banks,Editions Payot,Lausanne,2003.
[编辑:苏北]保险研究2007年第11期风险管理INSURANCE STUDIESNo.1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