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恒康天安小太阳两全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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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类别 | 两全保险 | |||
所属公司 | 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
投保范围 | 60天-17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缴、年缴:至18周岁 | |||
保险期间 | ||||
保险责任 |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出生满60天至4周岁期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比例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4周岁后(含4周岁)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或全残时被保险人年龄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占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六十天(含)至一周岁 20% 一周岁(含)至二周岁 40% 二周岁(含)至三周岁 60% 三周岁(含)至四周岁 80%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