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7日召开的福建省保险工作会议获悉,2008年福建保险业社会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全年保险各项给付与赔款74亿元,同比增长30%。
据统计,2008年,福建以保障型业务为主的普通寿险业务给付支出6亿元,健康保险给付支出5亿元,部分缓解了居民“看病贵”的压力。福建保险业为全省87.5万次汽车交通事故提供了保险保障,赔款总额超过24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担风险保障责任819亿元,支付赔款5700多万元。受托管理“新农合”保险业务县市达到18个,为450万农民提供了基本风险保障,323万参合农民获得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并在闽侯、德化等县区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保险试点工作。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使福州、龙岩、泉州、宁德等地1600万居民受益。校方责任险覆盖的学生超过430万人,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累计承保道路客运座位超过45万座;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人数超过260万,支付赔偿金额达1.2亿元。出口信用保险仅为万利达公司支付的赔款就达2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