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钱2万元 办成了保险
71岁的石大爷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2万元存单变成了保险公司的保单。
2008年12月31日,石大爷到工商银行西阁储蓄所想存2万元钱。刚进储蓄所,一位中年女子迎上来热情地向他介绍一种利息较高的存款方式,并帮他填了表。石大爷在表上签了字后,对方让他第二天再去拿存单。
第二天上午,石大爷来到储蓄所,发现给他的是一份人寿保险的保单。石大爷说,当时不明白银行为什么给他提供一摞保单合同,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没有细想就签了字。
2009年1月15日,老伴突然发病急需用钱,他就拿着保险合同到银行取钱。银行工作人员却说,这是保险,要取得到保险公司。石大爷赶到保险公司被告知,提前支取要扣除1200元费用。
为老人办理保险手续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于女士说,当时石大爷来储蓄所办的是转存手续,她和银行工作人员为老人做了详细介绍,这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业务,利息较高,但只适应于暂时用不到钱的储户,因为按规定提前支取须扣除一定的费用。她当时是佩戴胸牌上岗的。
石大爷否认了于女士的说法,当时她没说自己是保险业务员,也没戴胸牌,她就坐在储蓄所大厅南侧的一张办公桌旁,这张办公桌上没有任何明示保险公司业务员办公席的字样。
后经协调,石大爷现场填了退保申请,保险公司保证把2万元现金打到石大爷的账户。
对此,徐州银监分局、市银行业协会与市保险业协会日前联合召开会议,规范代理保险和理财业务,并提出,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内销售保险产品。同时,银行及保险公司作出承诺,不夸大或变相夸大产品收益,不进行误导性宣传。
据了解,徐州银监分局对银行机构提出“四个不得”、“两个必须”:
一、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内销售保险产品,提供咨询的人员必须佩戴明示其所属公司的标牌。
二、银行不得自行制作宣传资料,更不得用各种形式断章取义地宣传。
三、不得由没有资格证书的人员销售管理理财产品,不得将理财产品等同于储蓄产品进行销售。
四、严禁商业贿赂。银行及人员不得接受保险业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合同规定手续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和保险新产品时,必须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指导客户阅读风险提示部分,并且要有文字证明客户书写。
六、销售理财、投连险等产品时,必须进行客户风险测试与评估。